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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鼓楼区重餐饮禁设区域清单(第3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6-03-31 18:05 来源:鼓楼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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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一、背景依据

  为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文件精神,制定本清单。

  二、目标任务

  抓好重餐饮油烟污染源头治理,优化人居环境,提升餐饮业态绿色发展水平,通过设置禁设清单,为重餐饮项目提供有效选址参考,降低不合理选址损失和治理成本,引导餐饮业向合规区域集中,平衡商业需求与居住环境,形成政府主导、行业自律、规范经营、社会监督的餐饮业健康发展格局。

  范围期限

  本清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主要内容

  严格执行“三类场所”禁设规定,严禁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等“三类场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重餐饮服务项目。

  五、名词解释

  重餐饮:指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不包括不设厨房和中央空调的自制饮品制售、零售烧卤熟肉食品、食品复热的餐饮服务项目以及不设炒炉和无煎、炒、炸、烧烤、焗等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制作工序的蒸煮类热食制售、冷食类制售、生食类制售等餐饮服务项目。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61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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