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适用范围
鼓楼辖区内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结构安全、未列入五年内房屋征迁改造计划的无电梯既有住宅。
二、申请补贴时限要求
申请2025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该电梯应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检验合格证并登记投入使用(以电梯使用登记证发证日期为准),并于2026年3月31日前向属地社区提出补贴申请,逾期提出补贴申请的,不予受理。
三、补贴标准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验收检测合格后,按照项目总造价(以工程总造价正式发票为凭据)的三分之一,每台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贴。
四、补贴流程
1.申请人将《鼓楼区住宅小区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业主授权委托书》、业主征求意见签名、增设电梯审查备案意见、《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电梯使用登记证》、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提交给所在社区,由属地街镇收集整理后,提交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审核。
2.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填写《鼓楼区住宅小区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交区市场监管局和区财政局审核。
3.审核合格并经小区内公示10天无异议后,由属地街镇负责将补贴资金支付给出资者。
五、职责分工
区住建局: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审核工作,配合各街镇完成辖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贴工作的调查摸底,指导各街镇明确增设电梯补贴年度计划;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协助街镇、社区、业委会或业主代表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日常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对接市资源规划局协调有关电梯增设市级补贴资金配套事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按照法律法规及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要求,严格审核,从源头上把好电梯增设质量关,严防施工中“山寨梯”“拼装梯”“翻新梯”等非法设备流入。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年度资金预算,落实增设电梯补助资金;负责向市级财政申请配套资金。
区审计局:负责对增设电梯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审计范围。
各街镇:负责收集统计辖区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梯补贴计划,督促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方案公示、政策宣传和相关协调工作,指导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组织业主筹集资金;负责收集、初审并向区住建局报送《鼓楼区住宅小区增设电梯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等文件资料;负责补贴资金申请结果公示及拨付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日常巡查监管工作。
六、申报地址及咨询电话
申报地址:小区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
区住建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98号
联系电话:0591-8752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