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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延续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政策的通知》(鼓政规〔2022〕7号)于2022年6月23日印发,系《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续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政策的通知》(榕政综〔2022〕59 号)的区级配套措施。因《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续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政策的通知》已于2025年6月23日废止,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同步废止《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延续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政策的通知》(鼓政规〔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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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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