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专刊】
林飞书记对交通文明作出批示
林飞书记高度重视交通文明工作,多次作出指示,4月18日在区直机关党工委、区文明办、鼓楼公安分局和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2012年3月份鼓楼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机关干部私车违章情况的通报》中批示:文明城市人人有责,机关干部首先要带好头,要树立公民意识,自觉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不允许有特权意识,共同努力为交通文明贡献力量。
《通报》要求,单位领导要对违章车辆驾驶人员谈话,重申纪律,加强整改,坚决杜绝车辆违章行为,确保安全行车、守法行车、文明行车。并及时向区直机关党工委和文明办反馈谈话及整改情况。
今年是新一轮文明城市建设启动年,希望各单位以交通文明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交通文明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的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真正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共同维护好中心城区文明交通秩序。
区直各部门、各街镇积极落实整改公务用车和机关干部私车违章情况
区直各部门、各街镇高度重视,按照《关于2012年3月份鼓楼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机关干部私车违章情况的通报》的文件要求,严肃纪律,迅速整改。分别召开机关、街镇干部会议,再次组织学习文件,提高文明行车意识,杜绝交通违章行为,并由单位领导对违章驾驶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大家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为维护鼓楼文明城区贡献一份力量。
南街街道对违章车辆驾驶者进行经济处罚
南街街道再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鼓文明联【2012】3号文件精神,要求街道干部牢固树立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意识,维护好中心城区文明交通秩序。并由分管领导找违章车辆驾驶人员进行谈话诫勉,重申纪律,加强整改,杜绝车辆违章行为,确保安全行车、守法行车、文明行车。同时,对违章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经济处罚300元,责令当事人在全体大会上作深刻检查。
水部街道通报批评违规车辆车主
水部街道于4月19日召开全街干部大会对文明驾驶有关规定再重申、再强调。要求机关干部在上下班期间,不论驾驶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均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对违规车辆的车主予以通报批评,要求其做出深刻检讨,保证今后不再违章驾驶。
区文体局修订车辆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
区文体局召开局务会议进一步明确本局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要求,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修订《鼓楼区文体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指派一名干部专门负责公车管理规范使用,定期加强对公务车辆使用的监督检查,从严处理公车违规违纪行为。
区园林局将文明行车纳入年度个人绩效考评
区园林局于4月23日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将车辆驾驶人员是否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纳入年度个人绩效考评,并对违章驾驶人员进行一定的经济惩罚,今后如果再次出现违规情况,违规者将自行承担罚单,并做出深刻检讨。
区检察院四项措施整改车辆违章行为
区检察院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一是纪检监察部门逐一找车辆违章的干警、职工效能谈话;二是行政装备科在本院局域网通报违章车辆的干警、职工;三是对驾驶公务车辆违章的司机扣发全年安全奖;四是召开一场公务车辆司机及驾驶私家车的干部大会,重新学习鼓文明联【2012】3号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