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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荣获第四届(2012-2014年度)省级文明城区称号

时间:2015-07-07 11:37 来源:鼓楼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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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6日,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表彰大会在福建会堂召开。鼓楼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四届(2012-2014年度)省级文明城区称号,洪山镇被授予第十二届省级文明村镇,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办公室等20个单位被授予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鼓楼第一中心小学等5所学校被授予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学校,鼓楼区屏山社区等10个社区被授予第十二届省级文明社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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