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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四举措推进文明社区创建工作常态化

时间:2013-07-27 17:15 来源:鼓楼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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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坚实基础。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创建水平,我区以文明社区创建为载体,发挥文明社区在文明城市(城区)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社区考评、实行动态管理等措施,不断夯实社区基层基础,切实做好社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
     一是明确文明社区工作重点。我区以全国城市公共文明程度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为标准,把测评体系标准作为文明社区创建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2013年鼓楼区文明社区测评标准》,明确了学雷锋工作部署和志愿服务活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道德讲堂建设使用情况、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小区环境等九大项工作项目30项工作内容,并对每一项工作内容作了明确要求,便于社区对照开展活动。
    二是规范文明社区考评制度。文明社区每年一考评,将全区所有社区纳入文明社区考评范围,今年7月22日用一周时间组织7个督查组和区调查队,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考察、入户问卷调查的方式,对社区现场考评,考评分数作为我区推荐或评选新一届各级文明社区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文明社区动态管理。除由纪检、综治、计生、安监等“一票否决”部门对文明社区资格审查外,对每年考评中创建工作不到位、工作严重滑坡的社区给予创建红、黄牌警告,并向上一级文明委提出撤销荣誉称号的建议,并取消申报新一届文明社区资格。通过加强动态管理,形成文明社区“能上能下”的工作机制。
    四是完善文明社区激励机制。今年以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获得文明社区称号的社区,命名后的三年内,参照文明单位有关规定,由区财政每年按照不同级别给予5000元到1万元不等的奖励,用于社区干部年终文明奖金发放。对每年复查存在严重问题或期间创建工作严格滑坡、被撤销文明社区称号的,取消对该社区财政奖励和社区干部年终文明奖金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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