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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2021年有关市场监管工作专项经费的通知》(闽财行指〔2021〕16号)的文件精神,拟对鼓楼区5家企业兑现2021年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经费(含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 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9月5日前联系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联系电话0591-87516927。
附件:2021年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鼓楼区部分)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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