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1910-3000-2024-0000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洪山镇
- 成文日期: 2024-03-06
- 标 题: 中共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委员会关于刘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洪委〔2024〕50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3
- 有 效 性: 有效
经研究决定:
刘艳同志任洪山镇象山社区工作服务站副站长,免去其洪山镇金牛山社区工作服务站副站长职务;
黄艳琼同志任洪山镇福屿社区工作服务站副站长,免去其洪山镇象山社区工作服务站副站长职务;
肖锦秀同志任洪山镇象山社区工作服务站副站长,免去其洪山镇福屿社区工作服务站副站长职务;
洪艳、明洁同志任洪山镇金牛山社区工作服务站副站长;
黄勇同志任洪山镇福屿社区工作服务站副站长;
王晓彤、李涵同志任洪山镇凤湖社区工作服务站副站长;
免去王晓元同志洪山镇西凤社区工作服务站副站长职务。
中共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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