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政府办 时间:2026-01-09 10:4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5号楼,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73297,电子邮箱:glxxgk@sina.com)。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落实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渠道,依法依规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围绕政策文件、民生服务、财政信息等重点领域,全面、准确、及时更新各栏目内容,确保信息发布常态化、规范化。同时,优化公开流程,提升信息可读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2025年,区本级政府及政府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23条,主动公开及时率100%。

  2.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受理、审核、答复等各环节标准。对群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及时登记、精准研判、依规办理,在法定时限内高效反馈答复结果。畅通申请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的合理信息诉求。2025年,区本级政府及政府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件,均已答复并办结。因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4件,均被维持;被行政诉讼2件,晋安法院和市中院驳回原告请求。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与操作规范。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载体,定期对公开信息开展全面梳理核查,重点针对政策文件、民生服务、财政公示等内容,及时修正表述不规范信息、更新失效内容、补充遗漏事项,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准确完整、实时有效。强化信息安全审查,严防涉密信息外泄,切实提升政务公开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4.平台建设方面。持续对政府网站进行迭代优化,推进栏目规范建设、增强服务功能、拓宽互动渠道、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深化最美窗口、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政民互动和专题专栏六大核心板块融合,升级打造综合性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聚焦三个方面:一是深化企业和群众一体化集成服务,实现服务事项“减环节、提效率、优体验”;二是提供AI政务问答、AI辅助阅读功能,全方位提升数字化服务的精准度与便捷性;三是深挖公共数据资源价值,打造可感知、可互动的创新应用场景,为“首善之区”建设注入数智动能。

  5.监督保障方面。建立日常检查、定期考核、社会评议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明确监督考核指标,对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开展常态化核查。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主体,跟踪整改成效,形成“监督—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1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9

0

0

0

0

0

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9

0

0

0

0

0

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0

0

4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公开的渠道不够畅通。政务公开的渠道有限,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不够便捷,影响了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公开的时效不够及时。部分信息因数据未能及时统计导致发布延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深入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发布信息,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提高政务信息的可及性和便捷性。二是持续强化信息更新。加强政府信息的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对于重要政策、决策等信息,要及时发布并持续更新,让公众了解政府工作的最新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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