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1112-2500-2026-0000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6-03-13
- 标 题: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鼓楼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025年度年检年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鼓人社培〔2026〕2号
- 发布日期: 2026-03-13
- 有 效 性: 有效
鼓楼区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培训学校”)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促进民办职业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福建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教发〔2019〕73号)、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三家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21〕29号)、《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民办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年检年报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26〕1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全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025年度年检年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鼓楼辖区内省属下放的培训学校和鼓楼区2025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培训学校。
二、时间安排
2026年3月下旬,开展培训学校年检年报材料核验工作,请培训学校于3月31日前报送年检年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年检内容
主要包括培训学校依法办学、办学场所、师资配备、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教学管理、财务管理、招生宣传、收费管理、账户规范及年培训量、党建工作等情况。
四、报送材料
1.填报《2025年度年检报告书》(附件1);
2.办学资格材料;
3.管理人员和师资配备;
4.学校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5.办学场地材料;
6.校园安全材料;
7.日常管理档案;
8.财务管理和账户备案材料;
9.党建工作材料;
10.《民非企业年度报告书》或《企业年度报告书》。
以上报送材料清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及情况表(附件3),纸质版须按以上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印章,报送至鼓楼区人社局就业人才科;电子版以“XX学校+2025年度+年检材料”命名,每项内容对应一个文件夹汇总压缩发送至邮箱(fzglzypx88008196@163.com)。
五、有关要求
1.各培训学校应增强规范诚信办学的自觉性,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如实提供年检年报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年检及年报检查情况和结果,将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对逾期未参加年检、报送虚假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等违规情形的培训学校,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淑梅、林蔚,联系电话:0591-88008196
电子邮箱:fzglzypx88008196@163.com
联系地址:福州软件园F区8号楼2层就业人才科
附件:1.福州市鼓楼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年检报告书
2.年检报送材料清单
3.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年检年报情况表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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