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鼓楼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民政局 时间:2026-01-04 16:15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民政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34847,电子邮箱:fzsglqmzj@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通过强化制度落实、完善日常管理、规范公开方式,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工作,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截至202512月31日,公开政府信息共2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0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类信息23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生重点社会公益类信息0条,其他类信息3条。按要求公布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采购信息等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5,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到群众书面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针对区民政局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请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据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界定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全年未发生泄密、错报、误报事件。对部门信息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发布质量、信息时效等实行常态化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多渠道、全方位公开各类信息。充分利用“鼓楼社区幸福通”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民生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工作动态,2025年度“鼓楼社区幸福通”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推文512篇,总阅读量约23.2万次。积极配合区政府办、区数字办做好网站建设,优化部门主题服务专栏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完善重大决策网络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学习培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健全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公开信息处置及时稳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信息更新频率仍需加强;二是政策宣传、政策解读等方面有待完善

  2.改进措施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政务信息从产生到公开的全过程管理,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与操作流程。持续深化主动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以更高水平的公开服务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解读与互动。坚持从公众需求出发改进公开方式,积极探索政策解读与回应新模式,增强政民互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切实提升公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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