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财政局 时间:2026-01-12 14:59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鼓楼区财政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54112,电子邮箱:2606939827@qq.com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方面2025年度区财政局通过政务公开网主动向社会公开8条信息分别为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 “专项检查”结果公告、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告、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未完成2025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名单的公示、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2025年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双随机”检查及“专项检查”查前公示、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与结果公告、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2025年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检查”结果公告,以及由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共同发文的关于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主动公开及时率100%经政务公开的相关信息与档案馆备案情况一致,以便公众查阅。

2.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2025区财政局累计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1。经核查,该申请所涉信息非本机关公开范畴已依规出具不予公开答复目前已完成全部办结流程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区财政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财政资金公开,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一是规范要素确保公开有序性,明确预决算等财政资金公开时间节点、具体公开内容,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细化内容,提升公开透明度,每月通过财政收支解读栏目公开预算收支情况表并配以财政收支分析,详细解读相关数据。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完善栏目架构与热点内容归集。紧扣财政相关业务咨询量较大的会计继续教育与政府采购相关领域,保持便民问答相关专题专栏的信息发布频次,满足群众对高频政务信息的知晓需求。

5.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实行公开前内容在线校对平台校对与公开后政务公开监察系统监察的双重监督保障制度。公开前,聚焦内容审核,重点排查表述歧义数据偏差情况;公开后,对已发布信息进行动态监测回溯监察,实时跟踪已发布的公开数据,确保公开文件内容精准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有待加强。面向财政相关高频咨询领域的信息供给,存在内容不足、深度不够的问题,未能完全匹配群众实际需求。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优化信息供给,围绕高频咨询领域增加互动知识库内容,补充群众关切热点问题,提升群众查询信息便捷度、精准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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