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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管理政策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市发〔2014〕41号)、原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贯彻落实<加强执法监督 完善管理政策 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榕文广新〔2015〕121号),福州市纳入上网服务场所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地区,实行试点地区相关政策,对上网服务场所营业时间不做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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