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互动知识库 > 华大街道 > 人生事件 > 就业失业
(人社部令第13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自欠费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移动门户
鼓楼发布
智能问答
智能搜索
智能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