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福州市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统一部署,原“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已更名为“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局内设5个机构,下属4个单位。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市容市政科、法制执法科、公用事业科、数字信息科;下属4个单位分别为: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福州市鼓楼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福州市鼓楼区市容卫生监督所、福州市鼓楼区市政维护管理所。其中,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设1个直属中队,2个专业中队及10个街镇中队。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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