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鼓楼区内有各级各类学校142所,其中省属高校9所、普通中学20所,中等职业学校3所、小学33所、特殊学校2所、幼儿园72所。鼓楼区属公立学校44所,其中区属中学2所、小学28所、公办幼儿园10所,特殊教育学校、区教师进修学校、区科艺宫、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各1所。区属学校学生(幼儿园至中学)7.5万人,其中中学6453人、小学66460人、幼儿园2529人、特殊学生255人。2025年,鼓楼区获评“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区域教育发展水平获国家级认可。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区各类教育,指导全区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全区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统筹指导全区民办教育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全区普通高中教育、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四)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区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区终身教育工作,承担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监测。
(六)组织编制区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按规定负责区级教育经费的管理;提出区级教育经费的安排计划;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赠;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内部审计监督。
(七)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教师招考工作,制定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考、聘用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八)制定区属中学、职业学校、小学和幼儿园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全区中小学学籍及考试工作。
(九)组织和指导高考、自考、中考和成人高考等各类招生报名和高考考务工作,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十)指导区属各类学校的学生政治、思想、道德、心理健康教育。
(十一)负责指导区属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科技教育、社会实践、国防教育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学校条件装备和基建工作。
(十二)指导全区学校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维护校园周边良好治安环境,及时妥善处理学校的突发性事件;负责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指导教育有关的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