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拟对立体车库起重机械特种设备检验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定期检验要求,福州市鼓楼区机关大院立体车库起重机械需在法定检验有效期届满前完成全项目定期检测。2026年10月13日,我中心于鼓楼区政务网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机关大院立体车库起重机械定期检验项目。
2、采购内容需求:福州市鼓楼区机关大院机械式停车设备6套共计306个车位定期检测,所有检测项目所需费用为人民币26000元。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提供福州市鼓楼区机关大院立体车库起重机械设备全项目检测。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系全省(不含厦门)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七大类特种设备的第三方公益性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承担法定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职责。本项目涉及的立体车库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属于法定强制检验事项,依法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法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系全省(不含厦门市)唯一的省级公益性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不存在其他具备同等法定检验资质的可选服务主体,完全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法定适用情形。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6、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0日。
7、采购联系人:戴坚锋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区政府大院5号楼二层210
联系方式:0591-87551337
8、采购项目监督机构:
福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领导小组
电话:87572913
地址:鼓楼区津泰路98号区政府大院5号楼二层211
至2026年10月20日18:00,无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内容及价格公示有异议。有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者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向福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领导小组提出,请在7日内反馈。
福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