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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档案用品采购成交公告

时间:2025-07-18 18:02 来源:鼓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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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2025-FJHFZX-TP048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档案用品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邢台市兰星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平乡县节固乡庞庄 

中标(成交)金额:11.5985(万元) 

折扣率90.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 

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邢台市兰星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民事类卷皮等,其余详见响应文件 

定制 

规格(脊背厚度)1.5cm等,其余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玉燕张伟叶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支付,收费标准(1)以成交通知书所列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 1.1%,按差额累进法计算;代理费不足肆仟元的按肆仟元收取。(3)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4)服务费缴纳信息:开户名称: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账号:811 130 101 260 052 707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公司电子邮箱:hongfengltd@163.com 

2、1)平乡县康博办公用品有限公司未提供资格承诺函和营业执照,资格审查不通过。(2)上海国安档案装具有限公司、福州新世纪档案服务有限公司、平乡县汇鼎办公用品有限公司、河北汇久档案用品有限公司4家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余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均予以通过。3)平乡县银泰档案装具有限公司自动放弃单一谈判评议和最终报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址:福州市鼓楼区江滨西大道58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591-86320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幢1511室             

联系方式:贺湘杰、郑凤、许洁榕、吴雯 0591-83765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湘杰、郑凤、许洁榕、吴雯 

电 话:0591-83765207 

  

  

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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