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首善鼓楼 幸福家园”(含“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中环联(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首善鼓楼 幸福家园”(含“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服务项目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 HLZB-FZ20260902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首善鼓楼 幸福家园”(含“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服务项目 |
1 |
300000.00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2026年09月09日至2026年09月16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3:00—6:00时(节假日除外)。通过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获取磋商文件。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递交时间:2026年09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8.2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7层06室(时代国际广场7层706室),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
9.1磋商时间:2026年09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2磋商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7层06室(时代国际广场7层706室),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
邮编:350000
联系人:王阳阳
联系电话:18606069085
12.代理机构:中环联(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7层06室(时代国际广场7层706室)
邮编:350000
联系人:赖淑燕、吴丽霞
联系电话:18120619820
邮箱:zhonghl20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