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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年人体成分分析仪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6-09-23 11:03 来源:鼓楼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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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采购一台人体成分分析仪。根据鼓楼区财政局印发《2019年关于规范鼓楼区采购程序的通知》(鼓财〔2018〕527号)文件精神,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资质的公司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人体成分分析仪

二、采购单位:鼓楼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采购方式:自行采购(同等条件下最低价中标)

四、招标数量:1台

五、具体参数要求见附件《人体成分分析仪参数要求响应表》

六、预算总金额不超过19488元。

七、报名(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

2026年9月23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

八、报名地址:

鼓楼区北大路36号一楼放射科

联系人:叶女士

电话:0591-87278137(工作时间拨打)

九、本项目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8日下午3:10

开标地点:鼓楼区北大路36号三楼会议室

十、本项目成交通知办法

本项目采购成交供应商,采用在鼓楼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告方式通知。未中标单位不另行通知。

十一、签订合同:

1、按招标报价文件承诺的价格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根据需求在规定时间内送货至指定地点。

2、签订合同时,应按照成交单价签订(报价应包含货物的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验收、检验、税金等一切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谈判报价人支付的税金和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十二、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响应人为生产企业,须提供对应生产许可/备案凭证;响应人为经销企业,须提供自身经营许可/备案凭证,并附产品生产厂家生产资质。所有产品须提供对应产品注册证(备案凭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报价方案,内含报价单、参数响应表、设备参数表(加盖公章);

5、以上投标材料统一用A4规格纸打印,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密封信封上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于开标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附件:《人体成分分析仪参数要求响应表》

鼓楼区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鼓楼区总医院华大分院)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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