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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安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桶装饮用水采购(二次)公告

时间:2026-09-11 09:34 来源:鼓楼区安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鼓楼区总医院安泰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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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中心桶装饮用水采购(二次)

  二、采购单位: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货比三家)

  四、采购数量:约800桶(每桶≥18L)

  五、最高限额:10元/桶

  六、采购内容及要求:

  1、可直饮纯净水,每桶≥18L。

  2、要求所供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要求,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并提供相关复印件。

  3、水质要求:大肠菌群0检出;铜绿假单细胞0检出;无异味;浊度小于等于1;色度小于等于5;高锰酸钾消耗量小于等于0.5;氧化物小于等于0.2;亚硝酸盐小于等于0.002;水质TDS值小于5。

  4、产品符合国家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标准及国家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

  5、纯净水桶材质为PC-7全新透明料生产不得带有其他色,水桶壁厚大于2mm。

  6、纯净水桶应符合根据GB 31604.1-2015,GB 5009.156-2016,GB 4806.7-2016, GB 31604.2-2016,GB 31604.7-2016,GB 31604.8-2021,GB 31604.9-2016,GB/T 23296.16-2009  国家标准,对纯净水桶进行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双酚 A 迁移量的检测,并附上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

  7、净水桶需具有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标准,提供该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桶底应有凸感明显且清晰的字样表明该水桶的生产年月、生产材质、生产单位、生产编号及生产许可证号。

  9、本次采购量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桶装饮用水定点采购,投标人应注意,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投标金额包含:免费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免费提供饮水机、空桶;每月饮水机消毒1次并检查饮用水是否超过最佳饮用日期。

  10、为确保饮水质量问题,需在桶身注明生产日期及保质期。

  11、采购时间:1年。

  12、付款方式:1年内按季度结算。

  七、有关材料提交时间与地点:

  1.提交时间:2026年9月11日11:00—9月17日18:00以前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地点:鼓楼区福中路118号中寰花园A1栋4楼鼓楼区安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110013

  八、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须提供此件);

  4、提供详细报价单,包含品牌、规格、单价和总价;

  5、以上纸质材料,统一用A4规格纸打印,并加盖公章,密封装袋,封面处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司印章。

  九、成交通知办法

  本次采购成交结果在鼓楼区政府门户网公示。未成交供应商不另行通知。

  鼓楼区安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鼓楼区总医院安泰分院)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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