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路西峰里支巷2号后曹巷14号集装箱房及餐车合作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60641845
|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挂牌价(元/月) | 计租面积(平方米) | 租赁期(月) |
| 后曹巷14号集装箱房及餐车合作运营项目 | 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路西峰里支巷2号 | 月合作费底价:6000 | 约44.6 | 36个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一)月合作费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先交月合作费后使用标的,每月5日前进行支付。
(二)月合作费递增方式:无。
(三)履约保证金:12,000元。
(四)计租面积说明:标的面积约为44.6平方米(包含1个集装箱房面积:21.6平方米、2个餐车面积分别为:15平方米、8平方米,前述集装箱房及餐车总面积为44.6平方米)。
(五)装修期:无。
(六)租赁用途:本场地规划定位为田园休闲配套经营,允许开展与园艺种植、菜园租赁配套的轻量经营活动,如田园休闲、轻食简餐、咖啡烘焙、园艺研学、手工体验等;所有经营项目均须贴合园区田园主题,不得偏离整体定位。因市场发展新增同类配套业态,合作方须提前提交经营方案,经出租方书面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合作方不得在合作场地内从事以下业态或行为:①产生大量油烟、油污、刺激性气味或噪声严重扰民的经营项目(如重油烟餐饮等);②含有赌博、色情、毒品等违法或不良内容的经营活动;③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项目;④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经营业态或活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合作方不得擅自改变主要经营方向。
(七)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
(八)竞价保证金:10,000元。
(九)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移交。
(十)装修情况:现状交付。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一)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二)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三)竞租标的的月合作费按下列公式计算:月合作费=最终成交价格,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四)有水、有电,水费、电费、公摊电费等相关费用由合作方承担。
(五)合作方竞租前须与出租方联系到现场看样,对租赁物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竞租标的所有情况。
(六)若遇国家规划、拆迁,政府征用,国资管理有关规定、政策性调整等政府行为,以及发生其他不可抗力、情势变更因素,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作经营协议,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作方应于合作经营协议签订后7日内先行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八)若合作方需在合作场地举办市集、露营派对等活动,按300元/半天、500元/天的标准另行支付。
(九)场地内一米菜园、三米菜园以出租方原市场定价(一米80元/个,三米180元/个)作为结算价,按菜园申请表信息及菜园出租清单与出租方每月结算。
(十)合作方须负责集装箱外围种植园的内部维护、卫生清洁及绿化管养工作,并承担场地改造及经营过程中的全部投入及安全责任。
(十一)合作方可根据经营需要在场地内增加餐车,每增加一台,出租方按三分之一的中标价向合作方额外收取每月费用,餐车数量至多不超过5台。新增餐车的购买、改造、安装及运营费用全部由合作方自理。
(十二)每合作年度的最后一月对合作方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若考核分数低于80分,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合作方须在1个月内完成退场。考核指标及分值如下:
| 考核项目 | 分值 | 扣分标准 |
| 活动场次 | 20分 | 场地改造筹备期(合作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结束后,每月至少举办1场面向公众或职工的公益活动(如亲子课程、手作、团建等)。每少1场扣2.5分,扣完为止。 |
| 诚信经营 | 30分 | 私自举办活动且未提前报备,每次扣2.5分;菜园出租清单或活动台账弄虚作假的,每次扣10分;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减少菜园总量,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
| 现场管理 | 20分 | 出现人员缺岗、安全设施不全、环境卫生差、服务态度不佳、场地投诉处理整改不到位、安全巡查台账未登记等问题,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 问题整改 | 15分 | 收到整改通知单后,未按期、按要求完成整改,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 安全责任 | 15分 | 未按要求购买足额商业保险(含公众责任险等),每次扣5分;未按时提交保单备案、消防器材未配备或失效未更换,每次扣2分;发生轻微安全事故未及时(2小时内)报告,每次扣3分;其他未落实安全责任的情形,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十三)合作方不得以出租方名义开展任何业务或对外宣传(公益活动除外,公益活动可使用“与出租方联合举办”的形式)。
(十四)合作方可根据经营需要对场地进行提升改造,但所有改造工程须提前向出租方报批,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动工。私自动工的,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经营协议、收回场地,并要求合作方恢复原状,已投入的改造费用由合作方自行承担。
(十五)承租期内的场地公众责任险由合作方购买,并交由出租方存档备案。
(十六)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十七)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十八)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本场地规划定位为田园休闲配套经营,允许开展与园艺种植、菜园租赁配套的轻量经营活动,如田园休闲、轻食简餐、咖啡烘焙、园艺研学、手工体验等;所有经营项目均须贴合园区田园主题,不得偏离整体定位。因市场发展新增同类配套业态,合作方须提前提交经营方案,经出租方书面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合作方不得在合作场地内从事以下业态或行为:①产生大量油烟、油污、刺激性气味或噪声严重扰民的经营项目(如重油烟餐饮等);②含有赌博、色情、毒品等违法或不良内容的经营活动;③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项目;④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经营业态或活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合作方不得擅自改变主要经营方向。
3.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租赁用途。
4.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应于合作经营协议签订后7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应于合作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月合作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5.其他详见合作经营协议。
(十九)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作为意向承租人: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资质的证明文件(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4.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6年7月7日起至2026年7月27日。
(二)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26年7月27日17时前至本平台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三)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26年7月27日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66号富闽时代广场1号楼1层09-10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四)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6年7月27日17时。
(五)看样时间:2026年7月7日起至2026年7月27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看样电话:15959099068。
(七)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二)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6年7月28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10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三)竞价服务费:按照《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四)竞价规则参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五)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鼓楼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0591-88680851、0591-88680853
传真:0591-88680857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