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福州市鼓楼区机关大院立体车库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时间:2026-10-13 09:32 来源:鼓楼区机关中心
| | | |

福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拟对立体车库起重机械特种设备检验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定期检验要求,福州市鼓楼区机关大院立体车库起重机械需在法定检验有效期届满前完成全项目定期检测。

1、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机关大院立体车库起重机械定期检验项目

2、采购人:福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采购需求:福州市鼓楼区机关大院机械式停车设备6套共计306个车位检验。

4、控制价:26000元(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6〕75号)核算)。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关于定期检验的要求,福州市鼓楼区机关大院立体车库起重机械须在法定检验有效期届满前完成全项目定期检验。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系全省(不含厦门)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七大类特种设备的第三方公益性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承担法定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职责。本项目涉及的立体车库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属于法定强制检验事项,依法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法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系全省(不含厦门市)唯一的省级公益性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不存在其他具备同等法定检验资质的可选服务主体,完全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法定适用情形。

6、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7、公示期: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0日。

8、采购联系人:戴坚锋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

联系方式:0591-87551337

9、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采购结果存有异议,可凭借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以书面形式向福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出,材料需明确标注具体异议内容、联系人身份及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提交、匿名反映的异议将不纳入受理范围。

福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13日

相关链接相关链接
点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