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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监督案件主题微电影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6-06-02 15:00 来源: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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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侦查监督案件主题微电影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1515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6-FZ59 

项目名称:侦查监督案件主题微电影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8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8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8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标的金额 (元) 

数量 

所属行业 

磋商保证金(元) 

1 

1-1 

侦查监督案件主题微电影项目 

180000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18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项目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项目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项目包1。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项目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项目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项目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项目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项目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由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由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人信用记录的(由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资格承诺函(若有)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的“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62 2026年69,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 

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的,潜在供应商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账形式汇入磋商公告中注明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具体详见附件《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fjxfzb@126.com 

售价:¥10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615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6年615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信箱:fjxfzb@126.com 

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号:100026211970010002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91-63036630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江滨西大道 56 号 

2、代理机构: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爱光 

联系方法:0591-88002309 

  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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