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委托,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6年办公用品采购项目(ZFZB-TP-20260305)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6年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东岭路8号景泰大厦5楼508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9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ZB-TP-20260305
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6年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37,780.98元
采购包1(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6年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37,780.98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337,780.98元
谈判保证金:3,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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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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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26年办公用品采购 |
1批 |
否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6年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
337,780.98 |
批发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书面下单,成交人3个工作日内上门供货并安装合格;供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合同到期后,本项目若有未采购完的货物采购人将不再进行采购)或累计供货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合同自动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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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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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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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文件 |
供应商所投产品有属国家强制性要求3C(或节能认证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3C(或节能认证要求)的承诺函或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包1:
(1)进口产品:不适用
(2)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规定执行。
(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规定执行。
(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2:30:00至5: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竞争性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邮箱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fjzfzb@sina.com
报名材料: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还需附上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若为法人报名,仅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③报名表盖章扫描件;④报名费银行转账回单。
谈判文件售价:0.0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9日14:0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东岭路8号景泰大厦5楼508单元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19日14: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东岭路8号景泰大厦5楼508单元
七、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告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gl.gov.cn/)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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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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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软件园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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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35001878041052502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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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ZFZB-TP-20260305的保证金”。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滨西大道58号
联系方式:0591-86320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东岭路8号景泰大厦5楼508单元
联系方式:0591-878675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燕虹、连籽怡
电话:0591-87867581
邮箱:fjzfzb@sina.com
开户名: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