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综合基地(鼓楼)数字政府协同办公系统配套版式软件和文件格式转换服务系统更正公告

时间:2026-09-01 18:36 来源:鼓楼区
|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HZ-XJ-20261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综合基地(鼓楼)数字政府协同办公系统配套版式软件和文件格式转换服务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询价通知书及询价公告

更正内容:

事项1:原询价公告“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8月28日至2026年09月02日,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更正为:2026年08月28日至2026年09月04日,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事项2:删除原询价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0)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询价通知书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事项3:删除原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询价须知”资格标准:(10)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询价通知书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事项4:增加原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询价须知”附件A: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三名成交候选人。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资格性条件、符合性条件和技术参数均满足询价通知书的前提下,询价小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若最低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随机抽取一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提交采购人确认。

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价。

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项目 适用对象 比例 描述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15.00%

1、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5.0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小微企业同等比例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此次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其报价部分给予小微企业同等比例的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4、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9月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

联系方式:许女士 0591-83517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联系方式:林美珍、陈真、陈祥敏0591-38165630-7 财务:0591-28331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美珍、陈真、陈祥敏

电 话: 0591-38165630-7

相关链接相关链接
点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