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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国投集团关于福沁路零星地块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1-06-29 16:52 来源:鼓楼区国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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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福州市鼓楼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对福沁路零星地块改造项目的下述内容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中国境内合格的企业参加磋商。

二、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预算(元)

合同包预算(元)

采购内容及要求

磋商保证金(元)

1

1-1

福沁路零星地块改造项目

1(项)

1926392

1926392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服务要求”

38000

三、供应商资格标准

1.一般资格条件

明细

描述

a1磋商响应声明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磋商响应声明。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 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 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声明函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 “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3.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 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

2. 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3. 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

4. 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 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1磋商保证金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

2.特定资格条件

明细

描述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有能力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630日起至202176(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南楼01-02单元1602室前台)购买竞争性磋商竞价文件。

1.直接至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南楼01-02单元1602室前台)办理无需携带任何报名资料

2.本地或异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者,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款汇到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357443042@qq.com),未及时将《领取标书登记表》发送至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应于2021年7120930(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南楼01-02单元1602室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年7月1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南楼01-02单元1602室开标室)当众确认其响应文件密封性。

七、竞争性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活动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进行,地点设在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南楼01-02单元1602室开标室(门禁请按1602#))。

八、若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提出咨询澄清或疑问,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送达至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九、采购人如果有变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相应内容和要求,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进行发布,请供应商自行关注。

采购人:福州市鼓楼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2-3号二层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500973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南楼01-02单元1602室

项目负责人:王工,电子邮件:357443042@qq.com

电话:0591-83720337、13395003815

传真:0591-83720337

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电话:0591-83720337

 

 

福州市鼓楼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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