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飞龙:
你向本机关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2026年5月22日互联网申请,编号:350102********0001)。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行政复议申请存在需要补正的情形,于2026年5月26日向你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鼓政复〔2026〕192号),要求你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补正有关申请材料,并告知你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你放弃该行政复议申请。截至2026年6月12日十日补正期限届满,本机关尚未收到你的补正材料,于2026年6月16日向你送达《行政复议告知书》(鼓政复〔2026〕192号),因收件人拒收,该邮件于2026年6月18日被退回。现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行政复议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复议告知书》(鼓政复〔2026〕192号)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4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