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彦荣:
陈淑贞、王彦荣、陈增妹认为福州市鼓楼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履行职责,向本机关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2025年9月30日当场提交)。本机关已于2026年1月6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鼓政行复〔2025〕306号)。本机关于2026年1月6日向你邮寄上述《行政复议决定书》。因收件人逾期未领取,该邮件于2026年1月14日被退回。现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行政复议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复议决定书》(鼓政行复〔2025〕306号)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3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