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新生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提交“福州市鼓楼区新生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成立登记。
福州市鼓楼区新生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102MJY1061568;法定代表人:陈琳;注册资金:3万元;住所地: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129-5号芍园家综楼4楼403室)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于每年0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17年10月20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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