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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紧急下发通知!家里有电动车的,千万注意这些事...

时间:2018-01-02 09:15 来源:鼓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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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了!20171229日,公安部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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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提到,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1、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2、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3、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据央视报道: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猛增,全国范围内由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也在不断上升,仅201120122013三年间全国各地消防部门统计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就有799起之多共造成95人死亡,58人受伤。 

  在楼道停放电动车有多危险 

  公安部通知中,特别提到了2起,因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惨痛事故:20114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9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 

  这些火灾都有个共同的教训:楼道都堆满了电动车自行车 

  且多发生在夜间、午间休息时间。 

  而电动车燃烧实验证明,一旦电动车燃烧起来,毒烟以每秒1米的速度快速向上,所以1楼电动车着火很快会导致整幢楼陷入毒烟密布的状态,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电动车停放、充电规范 

  公安部下发的通知中,除了对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做出规定外,还对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及违法通知规定行为的处罚等做出了相关规定: 

  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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