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
注意事项:(1)补贴对象在我市创业(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已享受政府租金优惠政策的除外)需租用1年以上经营场地(提供租用场地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创业证》、《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供《就业创业证》、《学生证》;
(3)需提供缴纳租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补助标准:3000元/年,共2年。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8号楼二层,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联系方式:0591-87617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