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局立案调查的福州信源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373家内资企业(名单附后)吊销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福州信源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373家内资企业(名单附后)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和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吊销福州信源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373家内资企业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柯思敏、黄国典 联系电话:0591-87310363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28号二层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0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