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推进“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及“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民生实事,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为加强以案释法、以案促改,持续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现将典型案例(第二批)公布如下:
案例1:福州市鼓楼区某快餐店在平台上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信息与实际不符案
基本案情:
2026年4月16日,执法人员对福州市鼓楼区某快餐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在平台上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信息与实际不符。其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
执法人员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警告。
案例2:福州市鼓楼区某蛋糕店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案
基本案情:
2026年4月17日,执法人员对福州市鼓楼区某蛋糕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从业人员未佩戴、未规范使用专间、墙面不整洁等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
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警告。
案例3:福州市鼓楼区某食品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猪肉、牛肉等生鲜肉类)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案
基本案情:
2026年3月31日,执法人员在对福州市鼓楼区某食品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猪肉、牛肉等生鲜肉类)时,使用对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改变的灯具。其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理结果:
执法人员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