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星耀眼科医院项目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批复的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1日-2026年5月2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532946
传 真:0591-87528458
通讯地址:福州市洪山镇洪山园路1号福州万象城TB写字楼4层18号窗口
邮 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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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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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星耀眼科医院项目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47号1号商业楼 |
福州星耀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福建中森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医院拟增设80张住院床位,扩建后医院租赁建筑面积6044.5㎡,主要设置门诊部、住院部、行政管理部等科室,医院全年运营。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废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一套处理规模为30t/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福州市祥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气:本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置于单独隔间内,污水处理构筑物均设密封盖板。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臭气统一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面排放。及时清运医疗废物,定期消毒灭菌和清洁卫生,加强通风换气,加强设施周边绿化减少医疗废物暂存间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噪声:项目从场地绿化、建筑布局、交通管控、设备运维及降噪工程等方面采取综合噪声防控措施:通过优化总图布局,采用乔灌草结合的绿化方式消声降噪;合理规划科室与走廊布局,提升门窗密闭性以阻隔交通噪声;规范停车场车辆行驶管理,落实限速禁鸣;加强设备日常运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柔性连接等措施,污水处理站封闭设置并配套绿化。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点堆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存放于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 |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