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福州市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实施方案的意见》(榕发改投资﹝2020﹞47号)文件精神及区领导批示要求,我中心第一时间研究制定方案,下发并指导各街镇对承租我区国有房产的小微服务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开展租金减免工作。截至目前,中心自管房产同步减免租金累计约1170万元,减轻了租户负担,稳定了鼓楼区国有经营性房产租赁市场。
鼓楼区国有资产发展中心
2020年9月30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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