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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鼓楼建筑工程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9-01 08:55 来源:鼓楼区建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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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1219日至2021年119日,区委巡察组对建工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1014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责任、使命担当,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集团党委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督促检查下属企业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

       (一)压实领导责任

2021年10月27日,集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领会巡察反馈会议精神,统一思想,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抓实责任分解

  根据巡察“问题清单”,分管领导辨析问题、挑实责任,下属企业负责人认领问题、划定责任,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制定了《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积极和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8名有关企业负责人及具体业务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谈话后要求被谈话人撰写思想认识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了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决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进正风肃纪,确保整改不折不扣、见到实效。

  (四)从严督查整改

  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期间,集团党政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照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展情况逐一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重点分析,提出了整改意见,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五)强化成果运用

  集团党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认真查缺补漏,修订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企业管理制度,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学习教育开展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各党支部已加强理论学习,依托党建《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根据学习要求开展专题活动,活动开展过程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有总结,做到不缺项、不漏项。

2)针对“党员职工对学习新思想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以上率下深入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深入学习。2021年12月23日,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党员上专题党课,引导党员干部以新思想定向领航,与新思想对标找差,从新思想寻策问道。二是加强对基层理论学习的督促检查。集团党委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章程》情况纳入党建检查内容,2021年共对下属企业开展党建督促检查8次,推动党员干部掌握基本内容和核心要义,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1)针对“集团党委对下属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指导”问题

整改情况:各党支部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各阶段新课题的学习讨论,组织党员开展专题研讨,撰写学习心得,做好会议记录。同时,集团党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批次对下属企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阵地建设情况开展检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2)针对“基层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不断强化对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管理。2021年,集团党委以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为载体,聚焦重点岗位、重点科室,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针对党员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及时有效加以引导,切实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3.关于“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未将党的全面领导纳入企业章程”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章程已完成修订初稿,集团党委已明确将党建工作要求和党的全面领导补充进章程。

(2)针对“集团党委决策执行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对于下属企业退休返聘人员超额发放的工资已全部清退到位。

4.关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1)针对“职工权利未得到有效保障”问题

整改情况:建工集团本部及下属企业已立整立改,根据《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有关细则,对重大事项提交全体职工大会审议,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两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依法规范企业行为,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合法权益。

(2)针对“企业章程亟需修订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已将对下属企业管理方面内容补充进章程,并对企业住所等部分内容与实际不符的内容补充修订完成。建工集团将要求鼓一建、鼓二建、城拆、闽利公司、城建开发公司按照要求进行章程修订

(3)针对“企务公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经巡察组发出立行立改通知书后,已于2021年1月份整改完毕。

(4)针对“项目安全及质量管理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建工集团已加强对施工现场排查力度,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对高危重点部位加强巡查。2021年,建工集团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45次,发现隐患110条,发出整改通知书110份,累计整改110条,整改率达100%。

5.关于“集体企业经营发展缺乏后劲”的问题

(1)针对“企业项目结算送审不及时影响工程结算收入”问题

整改情况:建工集团已统筹项目结算送审事宜,在项目验收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结算,今后及时对工程项目进行结算编制及报送。经业主双方确认后可送审的项目,建工集团均已进行结算编制送审,针对因非集团原因造成无法结算送审的,及时上报上级单位协调处理。“达明美食街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目前正在进行项目送审前的准备工作。

(2)针对“维持无主营业务企业的成本过高”问题

整改情况:城建开发公司目前无主营业务,但其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集团正充分利用该资质进行经营,目前由集团与城建开发公司共同参与的成都青白江项目已获得实际账面利润。同时城建开发公司、盛裕装饰工程公司、装饰材料贸易公司将积极扩大业务范围,拓展主营业务渠道,增加企业收入,在企业经营上减少不必要支出,节省经营成本。

6.关于“民生保障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的问题

(1)针对“征迁项目后续工作跟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导致建设停顿,业主单位无法提供购房发票,造成琼河社区(宜发得贵城)拆迁产权证无法办理。古乐路就地及安置异地回迁结算工作,除乐业大厦(未建成)、乌山府(业主单位未交房)、单位产权(补偿款未付,属市直单位以挂账形式)及个别征收户因家庭原因无法办理结算,其余古乐路交房结算已全部完成,补偿款也都一并发放给征收户。

(2)针对“落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政策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建工集团已由项目部落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根据各项目人员情况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注明发放工资月份、班组类型、名字、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应发工资、实发工资及签名等重要信息,原则上不得由班组长予以代发,确保工资直接发放至农民工本人手中。2021年集团已审核发放农民工工资2000多万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及过节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建工集团相关下属单位已针对巡察反馈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及过节费金额合计13500元已全部清退到位。建工集团明确要求各下属单位再次对超标准、超基数、超范围或重复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进行全面清理;对违规自定项目要马上废止;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要全部清退。

(2)针对“超范围发放应休未休年假工资报酬”问题

整改情况:经巡察组发出立行立改通知书后,62446.2元已全部清退到位。

(3)针对“违规发放加班费”问题

整改情况:经巡察组发出立行立改通知书后,30.4万元已全部清退到位。

(4)针对“重复发放施工项目承包人薪资”问题

整改情况:经巡察组发出立行立改通知书后,31793.56元已全部清退到位。

(5)针对“公车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建工集团及鼓一建、鼓二建、闽利等公司已按要求与汽车维修企业签订定点维修合同。

2.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报销凭证未附相关证明材料”问题

整改情况:在2018年审计后,城拆已整改并制定了《公务接待制度》,目前所有接待餐费全部按照标准执行,由就餐人员签字确认就餐信息。闽利公司已加强招待费、餐费、报销费管理,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城建公司向四名临聘人员所发放补贴及加班费,经查询档案为其财务人员参与公正新苑产权总登及历史遗留项目办理产权的补贴和误餐费,城建公司将加强财务管理,避免再次出现加班审批表及签到表遗漏现象。

(2)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集团已对各种往来款项逐一整理,及时清理挂账问题,建工集团本部已清理完成挂账的其他应付款4.24万元,另清理6笔长期挂账合计36.5万元。鼓一建公司已清理长期挂账22笔合计117万元。城建综合开发公司长期挂账多为早期项目,遗留款项涉及金额较大,时间跨度长,需多方业主配合方可清理。装饰公司已将长期挂账款的20.54万元全部转入营业外收入。

(3)针对“使用现金支付大额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闽利公司、城建房屋征收工程处已完成相应整改,除零星报销(低于1000元)使用现金支付外,其余支出全部使用银行转账。2021年11月起,城建房屋征收工程处已依法依规按照职工工资收入比例缴交工会费。

3.关于“作风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1)针对“党建资料存在复制抄袭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经巡察组发出立行立改通知书后,城拆党支部已于2021年1月对党务公开栏进行整改。集团党委分别于2021年12月3日、12月6日对鼓三建支部原支部书记、会议记录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严格规范支部活动记录,按要求标准记录,确保各项活动记录内容准确、不漏项。集团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党支部落实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2)针对“日常考勤纪律松懈”问题

整改情况:建工集团各下属单位均已定制设立工作人员去向牌,自2020年9月起,城拆已实行全员签到,每月公示考勤汇总表。鼓二建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9日辞退1名长期未考勤的职工,另2名长期未考勤的职工已按要求进行电子打卡考勤,同时已对迟到、脱岗的职工开展批评教育,目前未再出现迟到、脱岗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够严肃规范”的问题

(1)针对“集团党委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严肃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扎实做好材料提交工作,党政办做好材料存档工作,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针对“集团党委对下属支部换届指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严格落实换届提醒制度,于2021年4月18日对今年12月份开展换届选举的鼓一建、鼓二建、鼓三建、盛裕等四家单位发出换届提醒通知。2021年12月,四家单位均已按程序完成换届选举工作,集团党委严格执行换届程序,对下属单位党支部换届选举相关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

(3)针对“个别支部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辣味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鼓二建支部已针对相互批评辣味不足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本着从实际出发、开诚布公,敢于揭短、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开展相互批评,勇于承担,积极整改,防止相互批评辣味不足的情况再次发生。

(4)针对“党务公开内容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经巡察组发出立行立改通知书后,城拆党支部、装饰公司党支部已于2021年1月份对党务公开内容不全问题进行整改。集团党委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下属单位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充分发挥党委监督作用,确保党务公开程序严谨规范。

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开展三会一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鼓一建支部、鼓三建支部已对相关情况作出说明。集团党委严格要求下属单位党支部书记落实好“一岗双责”,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制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员领导干部按时上好党课,做好相关记录。同时依托区直机关工委《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推动党建各项工作落深落细落实。集团党委不定期抽查下属企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并将其作为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2)针对“支部活动记录造假”问题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已于2021年12月3日对鼓三建党支部原支部书记开展提醒谈话,同时要求下属企业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严肃做好活动记录。

3.关于“党风廉政工作未能抓实落细”的问题

(1)针对“党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工作,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强化对分管领域内的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自2019年开始,每半年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2021年共开展专题部署会2场。2019年开始,建工集团纪委书记在节日前均有对建工集团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下属企业负责人开展日常监督提醒谈话,在股级干部任职前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并做好相应记录,2021年开展日常监督谈话17人/次,已做好相应记录。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集团党委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制定《鼓楼建工集团公司2022年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举措,按实际情况制定“高、中、低”风险点,明确责任到岗到人。建工集团各下属单位根据建工集团防控方案,结合各企业实际制定出本单位2022年廉政风险防控方案。2017年区审计报告指出的原企业负责人违规增调补贴共计102549元已于2018年3月9日全部清退到位。建工集团已责令装饰贸易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违规增调的补贴进行相应说明,要求贸易公司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补贴增调,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集团,严禁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房产管理廉政风险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工集团10处无产权证房产未计入固定资产台账问题,截至2022年1月18日,已有7处计入固定资产台账;另有3处系建工集团下属城建综合开发公司负责管理的房产,因属历史遗留问题,两处经多方查找相关会议纪要、房源接收材料等资料至今未果,1处系至今尚未与合作方结算的无产权房,权属暂无法确认,故目前暂无法计入我方固定资产账目,该三处房产目前已计入城建综合开发公司的临时固定资产台账。

二是鼓一建公司将小柳市场综合楼第三层房产出售给集团本部和鼓二建,至2020年12月仍未做固定资产调减问题,该房产证件不齐全(无房产证)无法进行权属登记和过户,暂不做固定资产调减,继续进行计提折旧,待产权证办理齐全并登记过户后,再进行调减处理。目前鼓一建公司正在草拟房产转让补充协议,对原转让协议进行修订完善。今后我司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将会加强管理,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三是盛裕公司、装饰公司分别向区原住房局及区统建办租用盛裕一层等4处公房,现该两家企业均已将其计入临时固定资产台账。                                

四是2013-2017年合计16次房屋出租未事先进行租金评估问题。2018年以后建工集团严格要求各下属企业对租赁期限届满的公有房产开展评估后出租。2021年6月,建工集团在对公有房产开展日常检查中发现下属单位盛裕公司将位于福屿新村1座102室的房产续租给两户住房困难职工作为集体宿舍,存在未开展房屋租金评估程序,且未向建工集团上报的情况下,于2020年12月擅自与两名职工续签租赁协议的行为,建工集团于2021年6月对盛裕公司在建工集团全系统通报批评,要求按规定开展公房租赁工作。

4.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亟须加强”的问题

(1)针对“党员组织关系未及时转接”问题

整改情况:经巡察组发出立行立改通知书后,城拆党支部四名党员鼓三建党支部一名党员已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单位党支部。集团党委已督促指导下属企业党支部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和流动党员排查摸底工作,强化党员日常管理,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2)针对“收缴党费标准不清、手续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经巡察组发出立行立改通知书后,鼓一建支部、鼓三建支部已按照党费收缴标准将2019—2020年期间因计算错误少缴的党费补缴到位。集团党委明确要求下属单位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主动、按月、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落实双签制度并及时将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公示,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5.关于“人事招聘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建工集团正在逐步完善人事招聘制度,2021年度建工集团新招聘3名职工,均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经用人科室提出用人需求后,拟定招聘计划,提出招聘条件,在智联招聘网上公开招聘需求,由党政办和相关业务科室筛选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完成后报党政联席会研究选定人员。3名新入职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均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未制定工资执行标准体系的问题仍未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建工集团将着手制定工资执行标准体系,基本工资将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相关补贴和奖金根据企业每年工作量和个人工作量进行量化考核确认。

(2)针对“鼓一建擅自处置无产权店面的问题仍未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鼓一建公司将加强公有房产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公有房产类资产租赁及出售行为。建工集团也将加强对下属企业公有房产的监督,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3)针对“城拆退休返聘人员工资性收入总额超文件议定数的问题仍未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建工集团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022年4月两次发文,要求城建房屋征收工程处尽快开展清退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尽快整改到位。近期,建工集团责成城建房屋征收工程处根据建工集团2014年下发的该同志退休返聘问题的通知精神及该同志2013年收入金额,明确应清退金额明细,尽快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集中整改以来,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集团党委也清晰认识到,整改工作还未结束,巩固整改成果任重道远,尚未完成办结的事项还需同心协力,抓紧抓实。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1.针对“企业章程亟需修订完善”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集团党委已将对下属企业管理方面内容补充进章程,并对企业住所等部分与实际不符的内容修订完成。下一步,建工集团将持续督促鼓一建、鼓二建、城拆、闽利公司按照要求进行章程修订。

完成时限:预计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2.针对“企业项目结算送审不及时影响工程结算收入”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建工集团已统筹项目结算送审工作,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保障结算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及时将结算流程实施节点情况通知项目建设单位,并加强与参审相关部门沟通,实时掌握项目结算实施进度,及时回收工程款,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达明美食街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目前正在进行项目送审前的准备工作,建工集团将持续协调各业主单位,确保项目结算。

完成时限:预计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3.针对“维持无主营业务企业的成本过高”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建工集团将加强对下属企业业务上的指导,对各下属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按照各下属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对于有建筑资质的下属企业,帮助其积极拓展城建业务范围;对于城建综合开发公司这种有资质的企业,建工集团积极利用其房地产开发资质进行项目开发,目前建工集团与城建综合开发公司共同建设的成都青白江项目已获得实际成果;对于无主营业务的下属公司,建工集团根据其资产情况,严格落实《鼓楼区公有房产租赁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展公有房产公开招租工作,实现公有房产的保值增值。

完成时限:预计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4.针对“征迁项目后续工作跟进不足”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导致建设停顿,业主单位无法提供购房发票,造成琼河社区(宜发得贵城)拆迁产权证无法办理。古乐路就地及安置异地回迁结算工作,除乐业大厦(未建成)、乌山府(业主单位未交房)、单位产权(补偿款未付,属市直单位以挂账形式)及个别征收户因家庭原因无法办理结算,其余古乐路交房结算已全部完成,补偿款也都一并发放给征收户。

完成时限:预计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5.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目前建工集团已对各种往来款项逐一整理,及时清理挂账问题,建工集团本部已清理完成挂账的其他应付款4.24万元,另清理6笔长期挂账合计36.5万元。鼓一建公司已清理长期挂账22笔合计117万元。城建综合开发公司长期挂账多为早期项目,遗留款项涉及金额较大,时间跨度长,需多方业主配合方可清理。装饰公司已将长期挂账款的20.54万元全部转入营业外收入。建工集团将持续加强财务管理,协调挂账相关业主单位,及时对长期挂账进行清理。

完成时限:预计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6.针对“房产管理廉政风险突出”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鼓一建公司将小柳市场综合楼第三层房产出售给集团本部和鼓二建,至2020年12月仍未做固定资产调减问题,该房产证件不齐全(无房产证)无法进行权属登记和过户,暂不做固定资产调减,继续进行计提折旧,待产权证办理齐全并登记过户后,再进行调减处理。目前鼓一建公司正在草拟房产转让补充协议,对原转让协议进行修订完善。今后我司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将会加强管理,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完成时限:预计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1.针对“未制定工资执行标准体系的问题”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建工集团将着手制定工资执行标准体系,基本工资将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相关补贴和奖金根据企业每年工作量和个人工作量进行量化考核确认。

完成时限:预计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2.针对“鼓一建擅自处置无产权店面”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鼓一建公司将加强公有房产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公有房产类资产租赁及出售行为。建工集团也将加强对下属企业公有房产的监督,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完成时限:预计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3.针对“城拆退休返聘人员工资性收入总额超文件议定数”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建工集团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022年4月两次发文,要求城建房屋征收工程处尽快开展清退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尽快整改到位。近期,建工集团责成城建房屋征收工程处根据建工集团2014年下发的该同志退休返聘问题的通知精神及该同志2013年收入金额,明确应清退金额明细,尽快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完成时限:预计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下一步工作努力的方向及举措

      下一步,集团党委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1.持续深化思想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在福州》等采访实录,推动新思想学习入脑入心、见诸行动,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继续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对需要继续整改的问题,抓好跟踪落实;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抓不懈。

      3.巩固深化整改成果。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长效整改工作,把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确保采取的措施能够高效完成,形成的机制能够贯彻落实,取得的成效能够巩固发展,为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推动发展打牢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 0591-87538977;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8号小柳市场综合楼三层福州市鼓楼建筑工程集团公司

 

 

中共福州市鼓楼建筑工程集团公司委员会

20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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