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国资〔2019〕5号
区属各国有企业:
为全面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企业自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018年度报表进行审计,并于4月30日前,将审计报告(含审计后报表)报送至我中心。
2.认真做好职工薪酬核算与统计,全口径反映企业各类人员工资及福利情况,并于4月30日前向我中心报送《鼓楼区国有企业2018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表》。
3.集团公司应督促子企业及早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并提供审计报告,便于集团合并财务报表。
特此通知。
附件:鼓楼区国有企业2018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表
鼓楼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19年3月12日
(联系人:倪流兴,联系电话:87661756)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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