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区属国有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集体决策,促进企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国资中心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区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1.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党的建设、公司章程变动、公司经营重大决策、薪酬管理等方面。
2.重要人事任免:主要包括班子分工调整、干部推荐选拔、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中层任免、推荐派驻下一级企业重要岗位人选等。
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投资、建设、大宗采购等。
4.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指企业主要负责人有权调度资金的限额(此部分,市里文件没有明确金额,我们明确了金额)。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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