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福顺恒[2015]政招字第A-149号(批复号: 2015鼓楼财购计[08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左海公园-金牛山城市森林步道桩基检测工程,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鼓楼区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福州市鼓楼区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
2.2. 工程规模:具体详见福州市鼓楼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福州市左海公园-金牛山城市森林步道桩基检测预算审核报告》(鼓财评预[2015]078号);控制价为797840元,发包价为638272元(结算以福州市鼓楼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左海公园-金牛山城市森林步道桩基检测工程包括: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基桩钻芯法检测、低应变动测试验。
2.4. 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 (在现场具备检测条件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具体时间以业主方通知为准。)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检测质量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福建省登记注册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副本中的检测能力包含: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低应变动力检测、竖向抗拔静载荷试验等)(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且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
3.3. 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 中规定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和《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10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四楼前台)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价、电子版等)每份售价300元,采用无记名方式报名,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确定的K值取值为2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9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五楼)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原始凭证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州市鼓楼区政府采购网及鼓楼政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市鼓楼区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239号;
电 话:0591-87555705;
联 系 人: 杨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四、五层 ;
电话: 0591-83702826 传真: 0591-83768486 ;
联系人: 晏静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
账户名称: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 3500 1896 4070 5250 6367 ;
用 途: 2015政A-149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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