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我局收到上级下拨彩票公益金978.58万元,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51万元,省级彩票公益金615.08万元,市级彩票公益金312.5万元。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现将2025年度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中央彩票公益金51万元。
1.下达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5〕31号),共计39万元,其中,用于各街镇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金额20万元,于2025年11月下拨鼓东街道2万元、鼓西街道2万元、温泉街道2万元、东街街道2万元、南街街道2万元、安泰街道2万元、华大街道2万元、水部街道2万元、五凤街道2万、洪山镇2万元;余19万元,用于公办鼓楼老年公寓提升改造项目经费,2026年2月拨付福州壹刻钟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后县路分公司。
2.下达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榕财社(指)〔2025〕90号)、鼓民[2025]128号,用于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金额12万元,于2025年12月下拨鼓东街道3.6万元、鼓西街道1.8万元、安泰街道1万元、五凤街道3.8万元、洪山镇1.8万元。
二、省级彩票公益金615.08 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方面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586万元。
1.下达2025年民政事业类省级补助专项经费(第二批)及市级百岁老人慰问金(第二批)(榕财社(指)〔2025〕49号),用于2025年省为民办实事项目第二批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2025年12月下拨洪山镇100万元;省级百岁老人慰问2.7万元,于2025年10月下拨街道,已支付完成。
2.下达2025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5〕34号),用于长者食堂奖补,金额10万元,于2025年10月下拨鼓东街道树兜长者食堂5万元、东街街道军门长者食堂5万元。
3.下达2025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转移支付预算(闽财社指〔2025〕59号),共计56万元,其中,一是2024年度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52.09万元,于2026年2月拨付福州壹刻钟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后县路分公司1.1万元、福州市鼓楼区五福缘老人养护中心15.37万元、福建省福颐养老服务股份公司7.64万元、福州市鼓楼区康养老年公寓12.48万元、福州市鼓楼老年公寓15.5万元。二是用于2024年度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护理型床位运营补贴3.91万元。于2026年2月拨付福茵颐园(福建)养老服务有限公司3.57万元、福建微尚生活服务有限公司0.34万元。
4.下达2025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转移支付预算(闽财社指〔2025〕59号)“一老一小”家政服务项目综合试点,2025县域养老服务工作补助资金420万元。其中:395万元用于鼓楼区“一老一小”家政服务项目,3月30日,完成项目公开招标工作,中标价为392.5万元,确定微尚公司为中标服务商,5月18日,微尚公司向我局发来函件,称其法定代表人被留置导致公司最高决策层缺位,已无法履约。5月29日,我局与微尚公司正式签订解约协议。6月2日,我局通过省政府采购平台随机抽取形式重新确定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公司。目前,正在细化招标方案、完善采购流程,计划于7月完成二次开标工作。
余25万元,其中:一是用于养老家政服务市场主体。对员工数达50人以上前4名给予补贴10万元;二是引入专业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开展整体绩效评估,安排1家评估机构约5万元;三是全区提升改造2个照料中心或居家养老服务站,引导建设兼具“一老一小”服务功能的共用区域,每个点位补贴2.5万元,计5万元;四是3建设2个康复辅具及老年人用品展示租赁区,每个点位补贴2.5万元,计5万元。以上四项合计投入25万元。以上项目正在研讨开展中。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0.08万元。
下达2025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省级专项资金(榕财社指(2025)77号)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0.08万元,用于我区孤儿健康体检。经多次沟通,孤儿无意愿参加体检,故该笔资金无法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29万元。
下达2025年政府购买乡镇(街道)养老及救助服务专项资金(榕财社(指)〔2025〕33号),2025年政府购买乡镇(街道)养老及救助服务专项资金29万元,于2026年4月拨付福州市亲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15.78万元、福州市马尾区益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13.22万元,已支付完成。
三、市级彩票公益金下拨312.5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类等方面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82.5 万元。
1.下达2025年民政事业类省级补助转移支付预算(榕财社(指)〔2024〕96号),市级百岁老人慰问8.7万元。用于百岁老人慰问,于2025年10月下拨街道已支付完成。
2.下达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市级床位运营补贴和星级运营补贴资金(榕财社指〔2025〕17号),用于市级床位运营补贴和星级运营补贴,金额43.29万元,2025年8月拨付福建省福颐养老服务股份公司5.37万元、福茵颐园(福建)养老服务有限公司1.74万元、福州市鼓楼区康养老年公寓6.16万元、福州市鼓楼区五福缘老人养护中心9.17万元、一家依善宁(福建)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0.19万元、福州市金太阳老年综合服务中心20.66万元,已支付完成。
3.下达2025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市级运营补贴资金(榕财社(指)〔2025〕48号)。用于2025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居家老服务站市级运营补助,金额187.5万元,2026年3月下拨鼓东街道12.5万元、鼓西街道15万元、温泉街道20万元、东街街道12.5万元、南街街道15万元、安泰街道10万元、华大街道27.5万元、水部街道15万元、五凤街道25万元、洪山镇35万元。
4.下达2023年百岁老人慰问金经费的通知(榕财社(指)〔2025〕49号),2025年市级百岁老人慰问经费2.7万元,于2025年10月下拨街道2.7万元,已支付完成。
5.下达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5〕126号,用于2024民办养老机市级补助,金额37.82万元,2026年3月拨付福建省福颐养老服务股份公司5.69万元、福建微尚生活服务有限公司0.22万元、福茵颐园(福建)养老服务有限公司2.78万元、福州市鼓楼老年公寓9.45万元、福州市鼓楼区康养老年公寓8.45万元、福州市鼓楼区五福缘老人养护中心10.5万元、福州壹刻钟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后县路分公司0.73万元,已支付完成。
6.下达2025年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和在职市级奖补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5)112号),用于2025年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奖补,金额2.49万元,2026年3月拨付陈玉萍0.27万元、胡少美0.54万元、兰全全0.54万元、林风玉0.6万元、张明理0.54万元,已支付完成。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30万元。
下达2025年“福蕾行动计划”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5)70号),用于2025年福蕾行动计划项目,金额30万元。于2026年4月拨付福州市仓山区爱星康复医疗中心17.52万元,余款待项目验收后予以支付。
联系电话:0591-87572832、87539124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