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商贸企业“限下转限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商务运行﹝2025﹞25号)文件精神,鼓楼区财政局配合鼓楼区商务局对36家符合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商贸企业“限下转限上”项目)的企业的税源地进行了核实,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鼓楼区财政局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0日-2025年9月12日
监督电话:0591-87560772
通讯地址:鼓楼区津泰路98号鼓楼区财政局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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