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价格异动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福建省价格管理条例》、《福建省价格监测管理规定》和《福建省应对价格异动事件工作预案》、《福州市应对价格异动事件工作预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价格异动事件是指由于各种经济社会紧急情况或其它人为、自然因素,引发区域性、大范围重要商品价格出现异常上涨,需要政府依法进行干预的价格异常波动状态。
重要商品主要指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包括粮、油、药品(药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农资、建材、燃料等重要生产资料。
(二)根据价格异动事件的波及范围、危害程度、发展阶段等因素,将价格异动事件划分为三个级次。
1、明显价格异动(一级)事件:在本区域范围内发生重要商品价格上涨幅度达到50%-100%,价格异动品种1-2种,市场开始有抢购迹象并呈逐渐蔓延趋势,如不加以控制有可能继续恶化的情形。
2、显著价格异动(二级)事件;在本区域范围内发生重要商品价格上涨幅度达到100%-200%,价格异动品种3-5种,市场出现抢购,人们已产生恐慌心理,对经济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形。
3、严重价格异动(三级)事件:在本区域范围内发生重要商品价格上涨幅度达到200% 以上,价格异动品种达5种以上,市场出现混乱抢购现象,群众非常恐慌,对经济社会产生严重影响的情形。
二、机构和职责
成立由本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内部各有关机构组成的处置价格异动事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分析判断价格异动事件状况,研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有关价格异动事件的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价格异动事件情况;统一调配价格部门的人、财、物资源开展价格异动事件处置工作;检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根据上级的指示,采取处置措施,稳定市场价格秩序。
领导小组下设监控、检查、政策宣传三个小组,由局综合室、检查所、收费室承担具体工作。
监控组主要负责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分析价格走势,判断价格异动事件警情,建议启动应急预案。
检查组主要负责市场价格行为的巡查、调查、核实;对市场异常价格行为进行干预;对市场违法价格行为进行查处。
政策宣传组主要负责会同有关科室起草、制定政策文件材料;对外开展宣传活动。
三、应急处置
(一)价格异动事件应急处置
1.明显价格异动(一级)事件的应急处置。监测组增加价格监测频率,要求监测点随时上报有关价格资料;派出检查组调查摸清情况,开展价格检查,对构成价格违法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有价格违法倾向的给予提醒、告诫,防止价格异动事件扩大、蔓延。
2.显著价格异动(二级)事件的应急处置。监控组开展24小时价格监测,与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做好应对事态进一步扩大的各种准备工作;派出检查组迅速开展价格检查及群众价格投诉受理,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政策宣传组通过新闻媒体,公告价格政策法规、供求信息,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告知广大消费者保持冷静,协调有关部门共同采取措施稳定市场价格秩序。
3.严重价格异动(三级)事件的应急处置。按规定迅速开展处置价格异动事件的各项工作;定期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物价局报告严重价格异动事件发展情况;建议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宣传、物价、商务、公安、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价格异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协同开展工作。
(二)价格异动事件报告制度
1.当发生价格异动事件时,区物价局要先将事件信息向市价格监测中心汇报,掌握市物价局对事件的判断和处置要求,之后要将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2.当价格异动事件处置程序启动后,区物价局要每天一次将工作进展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物价局报告。
(三)相关部门应急行动
价格异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立后,宣传、物价、商务、公安、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应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围绕各自职能开展工作。
四、附则
(一)本预案由区物价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福州市鼓楼区物价局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