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直各办、局(公司)、洪山科技园、福州软件园:
《鼓楼区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鼓楼区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规范鼓楼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制订我区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街镇以及安监、公安、消防、交警、市场监管、市容、交通、卫计、教育、环保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后,区政府成立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指挥部,作为区政府处置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现场工作机构,由区政府有关领导、街镇行政主要领导和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对烟花爆竹突发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的统一指挥。
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指挥部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领导和指挥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救援;制订应急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等,督促检查各项抢险救援工作的落实;了解和掌握现场处置情况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二、机构职责
各街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好本辖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所辖区域的卫生管理。在事故发生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做好后勤保障,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安监局:承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区政府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强化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检查,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参与事故处置,协助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公安分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在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抽调警力赶赴发生地,封锁现场、维持秩序,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做好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参与人员物资的疏散和抢救;核对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交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消防大队: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进行人员的搜救;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负责事故现场的调查处理,事故得到控制后做好现场清理工作。
市场监管局:积极参与烟花爆竹检查工作,做好零售网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协同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市容局:积极参与烟花爆竹检查工作,协助做好对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并督促做好城市卫生,维护市容秩序;协同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卫计局:负责制定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人员抢救预案,积极做好社区医疗救援准备工作,确保伤员及时得到救治。
教育局:做好中小学校学生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及时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小手拉大手,预防烟花爆竹燃放事故的发生。
环保局: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检测,对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理,评估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
三、应急准备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工作职责,及时备足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物资,组织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队伍,做好人员撤离、火灾扑灭、伤员救治等应急救援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各项应急救援工作能够迅速展开、有序推进。在工作中,各单位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好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源头管理,及时查处非法生产储藏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抓好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检查监管,增强广大居民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有关规定意识,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应急救援
区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后,根据烟花爆竹突发事故的性质、特点和现场等实际情况,设立若干个工作小组,负责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人员安置、警戒与治安、交通管制、综合信息、信息发布、事件调查等工作。
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
抢险救援组:由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以及电力等专业抢险抢修救援队伍组成。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危害源,排除可能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隐患;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
医疗救护组:由区卫计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任务是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护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安全。
人员安置组:由事发地街镇负责。主要任务是撤离、疏散和安置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安定稳定群众情绪和心情,消除群众恐慌心理,防止一些不理智的冲动行为等。
警戒与治安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有关街镇配合。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交通管制组:由交警大队负责事发地道路交通管制,及时疏通交通堵塞,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并引导进入指定地点。
综合信息组:由事发地街镇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做好下情上传与上情下达,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综合整理有关文字材料,协助做好对外联络等日常工作。
信息发布组:由区委宣传部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协调管理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区政府或区政府委托的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查清突发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总结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并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五、值班带班制度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安排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值班带班工作,保证节日期间本单位工作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认真做好领导带班工作,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保证信息报送及时,处置得当。节日期间,各街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干部以及工作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绝不允许出现电话无人接听、长时间占线、欠费停机等情况。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各有关街镇和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报告区政府总值班室(电话:87522660、87551449)、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电话:87672097)。
六、监督制度
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职责,结合实际,及时制订本单位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