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经合社,镇属部门、企业: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调整后的《鼓楼区洪山镇防汛抗旱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
抄送:区政府办,区防汛办,洪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洪山派出所,
镇三套班子成员,存档。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1日印发
鼓楼区洪山镇防汛抗旱工作预案
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防汛抗旱工作顺利进行,最大程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我镇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政府镇长任总指挥,各班子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由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社区、经合社的书记、主任组成。指挥部负责全镇防汛抗灾工作的组织指挥,并通知三套班子领导及机关干部轮流进行值班。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镇综合指挥中心。日常工作联系电话:83771190、83718904,传真:83706022、83718904。
2、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小组
(1)通讯联络组:由镇综合指挥中心负责,主要任务是风情、雨情、汛情以及省市区明传电报及时送达,保持电话、传真的联络。
(2)材料汇总组:由镇防汛办为主负责,收集各社区、经合社受灾抗旱情况,并进行初步汇总,经党政办把关后,上报区委、区政府、区防汛办。
(3)宣传报道组:由镇宣传组负责,主要任务是报道辖区灾情及抢险救灾中的好人好事。
(4)安全保卫组:由洪山派出所、镇安监站、综治办负责,各社区、经合社配合,主要任务是维护辖区社会安定、稳定以及受灾严重区域居民生活的秩序。
(5)后勤保障组:由镇防汛办负责指挥部所需物资的保障;镇民政办负责安置灾民所需的物资。
3、成立抢险应急队伍
成立镇抢险应急队伍,由镇防汛办统一指挥,成员由镇城管中队和机关干部组成。各社区、经合社分别成立防汛抗灾分指挥部,以各社区、经合社书记、主任为指挥,并制定各分指挥部应急预案。同时成立抢险应急小分队,各社区、经合社负责人兼任应急小分队队长。重点负责掌握辖区灾情,重点险段的巡查和措施的落实,及时组织灾民转移和安置,开展前期抢险工作,并备足铧铲、锄头、斧头、畚箕、编织袋等救灾工具和所需的救灾物资。
二、灾前准备工作
1、当灾情正在发展,预计有可能影响我区时,各社区和镇有关部门要密切注视灾情发展动态。同时,镇指挥部应及时要求各社区、经合社、镇有关部门注意做好防汛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
2、当灾情有可能袭击我区时,各社区、经合社、镇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坐镇指挥,坚守岗位、指挥调度;坚持24小时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向镇指挥部汇报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各社区、经合社、镇有关部门要对易受淹和山体滑坡的地区及危房危屋、建筑工地、广告牌进行检查,及时做好人员、物资的转移和排险加固工作,各社区、经合社要发动群众做好防范工作。各抢险队伍要做好各项准备,随时待命,一有任务即赶往现场,投入抢险工作。
3、各社区、经合社、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制定的预案,组织好抢险队伍和物资、车辆等准备工作。
4、镇三套班子领导要深入所联系的社区,做好灾前的抗灾宣传发动工作,检查抗灾物资器材的准备情况和各类隐患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各社区、经合社要认真制定组织实施居民疏散、物资转移预案,并将险情隐患发展情况通报辖区的省、市、区属单位,做好人员、物资、贵重物品、危险药品的转移工作。
6、镇人武部负责与军分区、消防支队和驻榕部队保持联系,一旦出现险情,请求部队支援我区防汛抗旱抢险工作。
三、抗灾抢险工作
1、指挥部向各应急抢险队伍下达集结令,启动应急预案;在紧急状态下,向驻榕部队、消防支队等求援。
2、镇三套班子领导在所联系的社区督促抗灾抢险、疏散、转移工作。重点做好老人、小孩、孕妇、残疾人员的疏散转移,按照预定线路进入安全地段。
3、洪山派出所主要领导要亲自指挥,组织干警维护社会治安。
4、各社区、经合社、镇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重要灾情,填好灾情表格,及时报镇指挥部办公室,镇防汛办在全面汇总上报实际损失情况的同时,做好防汛救灾书面总结,上报镇党委、政府。
5、镇民政办应配合社区、经合社,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6、洪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合社区、经合社将受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抢救治疗。
7、当灾情造成路面积水,高层楼宇地下室进水、断水、断电、食物供应中断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紧急救援,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临时供电、供水和食品供应工作。
四、善后工作
1、当强降雨逐渐减弱,对我区不再有影响时,镇指挥部、各社区、经合社分指挥部应及时部署灾后动员群众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的有关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生活,领导和组织灾后各项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2、洪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立即到灾区做好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和消毒工作。
3、镇环境办要带领环卫工人做好道路清障和周围环境的清淤冲洗工作。
4、各社区、经合社、镇机关包片干部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原撤离的居民户返回工作,妥善做好灾后安置。
5、镇城建办应立即行动,深入受灾区域协调做好被洪水、台风损坏的危房危屋的修缮工作。
6、镇综治办、洪山派出所要做好受灾区域内的治安保卫工作。
7、镇民政办、各社区做好灾区慰问受灾群众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