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养老机构:
现将鼓楼区安委办《关于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福清市“3.1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鼓安办〔2018〕3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市安委办、区安委办文件要求,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加强全体人员道路交通安全培训,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18年3月20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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