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时间
拟定于4月、12开展区本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二)抽查对象和比例
此次参加202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的事业单位,按照7%的抽取比例作为检查对象(已注销、冻结的除外)。
(三)抽查方式
抽查以书面审查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以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查看财务账簿等形式,根据工作需要并视核查情况委托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法定专业机构开展咨询、审计、验资、评估等工作。
(四)抽查结果的公示
实施抽查的登记管理机关在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抽查结果在事业单位年报公示平台上向社会进行统一公示,实行信息共享。
附件:福州市鼓楼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安排表(2025年度)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承办处室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抽查比例 | 是否涉企 |
| 1 | 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 |
《关于印发<福建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委编办〔2016〕152号)、《关于转发<福建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榕委编办〔2016〕109号) | 鼓楼区委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1、《实施办法》第十、十一条所规定核查内容。 2、事业单位选择不向社会公示的事业单位法人年报信息,也应纳入抽查内容。 3、事业单位于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申请法人变更登记的信息,也应纳入抽查内容。 |
“双随机”抽查 | 2次 | 7%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