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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时间:2026-08-27 15:48 来源:鼓楼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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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德盛、刘征:

  你名下产权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268号津泰新大都1#楼508单元西侧,存在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扩建建筑物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依职权作出《接受调查通知书》(闽榕鼓城管罚调通字〔2026〕01440-3号)、《现场勘验通知书》(闽榕鼓城管罚勘通字〔2026〕01440-3号)、《责令改正通知书》(闽榕鼓城管罚责通字〔2026〕01440-3号)、《行政处罚案件延长办理期限告知书》(闽榕鼓城管罚延期告〔2026〕01440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本机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现场勘验通知书》(闽榕鼓城管罚勘通字〔2026〕01440-3号)、《接受调查通知书》(闽榕鼓城管罚调通字〔2026〕01440-3号)、《责令改正通知书》(闽榕鼓城管罚责通字〔2026〕01440-3号)、《行政处罚案件延长办理期限告知书》(闽榕鼓城管罚延期告〔2026〕01440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接受调查通知书》 (闽榕鼓城管罚调通字〔2026〕01440-3号) 

       2.《现场勘验通知书》 (闽榕鼓城管罚勘通字〔2026〕01440-3号) 

       3.《责令改正通知书》 (闽榕鼓城管罚责通字〔2026〕01440-3号) 

       4.《行政处罚案件延长办理期限告知书》 (闽榕鼓城管罚延期告〔2026〕01440号) 

 

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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