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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时间:2026-08-10 18:18 来源: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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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浚鹏: 

  你名下产权南街街道杨桥东路 19 号三坊七巷保护改造工程第三坊 A2#楼 1204 单元阁楼露台南侧,存在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扩建建筑物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依职权作出《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闽榕鼓城管执决字〔2026〕00045号)、《行政强制拆除公告》(闽榕鼓城管执告字〔2026〕00045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本机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闽榕鼓城管执决字〔2026〕00045号)、《行政强制拆除公告》(闽榕鼓城管执告字〔2026〕00045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闽榕鼓城管执决字〔2026〕00045号) 

  2.《行政强制拆除公告》(闽榕鼓城管执告字〔2026〕00045号) 

  福州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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