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9月26日至11月12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6年2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组织领导落实情况
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并以高质量的巡察整改助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增强政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中共福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从严推进整改。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谋划、亲自审核整改方案、亲自过问整改情况,带头认领问题、履职尽责。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反馈问题主动认领、细化分解、牵头落实,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抓、各科室具体落实的整改格局。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逐条攻坚、对账销号、整改到位。
(三)坚持全面推动,深化整改成效。把“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把深化巡察整改与从严管党治党、服务全区发展大局、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等统筹起来,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务求整改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及时“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提升效能、推动工作提质增效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够深入。
(1)关于深化理论学习方面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2026年以来,召开党组会8场,全程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实现“第一议题”学习全覆盖、无遗漏。
②研究制定《中共福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共福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度学习计划》,细化学习内容、明确学习频次、固化学习形式,及时学习重大主题,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
③聚焦理论学习提质增效,中心组成员主动扛起学习责任,率先垂范开展深度学习,带头钻研理论知识、梳理学习要点,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创新学习传导模式,中心组集中领学研学5次,班子成员分领域讲学授课3场,深入住建项目一线开展面对面促学2场,推动构建全员学习格局。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在理论指导实践方面运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已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关于“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及绿色建筑等最新内容及精神;组织开展专题授课2场,政策宣讲会3场,指导推动鼓楼区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
②一是对标市级表彰评选标准,锚定产值贡献、行业带动、社会责任等核心指标,已推荐福建建工等8家企业获得对福州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企业的表扬,推荐福州市七建等8家企业获得对县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企业的表扬。二是常态化开展企业走访服务,2026年一季度以来联合属地街镇积极走访服务省建工、省二建等龙头企业,深入了解企业项目施工进度、市场拓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资质办理、资金周转等实际难题,以精准服务助力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积极宣传《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等相关政策,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5年鼓楼区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100%。
③一是定期组织十街镇召开建筑业产值工作推进会。2026年3月13日、5月14日分别组织十街镇召开建筑业产值工作推进会。及时掌握产值预计及新增纳统企业情况,夯实统计工作基础。二是联合属地街镇摸排辖区新增企业,一季度,共挖掘10家线索企业,逐个上门解读纳统政策、申报流程及扶持红利,耐心解答企业疑问,消除企业顾虑,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纳统,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应统尽统,2026年一季度以来成功新增纳统2家企业。我区2026年一季度建筑业增加值增速0.01%,成功实现由负转正,扭转下滑势头,全市排名第11名,上升1个位次;建筑业总产值增速1.68%,高于全市平均增速1.5%。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未能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提出的“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的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我局已于2026年3月12日组织十街镇、区管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等局具有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职责的相关科室召开安全培训会议,结合房屋市政工程重大隐患宣贯工作,将延安中学项目隐患作为警示案例纳入安全培训会议材料,全面提升我局监管人员及各项目安全人员发现隐患、解决问题的能力。
②今年以来,通过开展“动火作业及保温材料”“高层建筑火灾隐患”“高处作业安全”等专项整治,综合运用“四不两直”、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倒逼各项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累计排查工地102个次,闭环整改消防隐患、动火作业违规及高处作业安全问题69处。此外对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26年印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差异化企业和县区名单》,建立我区差异化监管清单,强化对清单内项目安全检查工作,2026年截至目前共有3个区管项目纳入黄色监管等级名录,1个区管项目纳入橙色监管等级名录。
③压实协查责任,修订协查员管理办法。同时,督促协查员严格执行燃气场所每3个月全覆盖检查制度,并按要求制作检查台账,2026年1-3月已对辖区内瓶装液化气餐饮场所进行全覆盖检查。按照管理办法,加强安全协查员日常监管和量化考核,常态化落实季度全覆盖检查并规范台账管理,从严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在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加快推进重点项目任务方面还存在不足。
(4)关于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职责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目前我局已设计制作宣传手册及便民二维码,供企业线上、线下了解消防审验相关法规政策,并于2026年5月28日在朱紫坊基金港一进大厅组织政策宣贯座谈会,邀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街镇、物业公司等参加,并发放宣传手册,以便日常引导商户申报相关手续。
②我局日常开展“主动提醒”工作,街镇日常巡查中要求商户通过报建系统及小散工程监管平台登记项目情况并登记项目竣工时间,在项目即将竣工前,我局提前告知并指导涉及消防设计及改造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报消防审验手续,2026年已主动提醒66件报建项目,经提醒后完成报建31件。
③持续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工作,印发《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审批监管系统,目前已排查400余件,共计排查出23件已取得立项编码未办理消防备案的建设工程,已逐一核实项目情况,属于无需办理消防备案的情形。每月筛查报建系统内拟竣工项目,提前告知建设单位竣工后按规定申报消防备案手续。
完成情况:已完成。
(5)关于户外广告监管缺乏主动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监管责任全面压实,源头降低平台投诉。对照《鼓楼区乡镇(街道)履职清单》厘清区住建局与属地街镇管理权责,健全常态化联动监管工作机制,整改线索过度依赖投诉移送、自主巡查发现问题偏少问题。压实街镇日常巡查、线索上报、现场劝阻职责,由区住建局线上发布排查要点、开展业务指导,督促基层靠前排查化解新设招牌隐患,引导商户依法依规报备。通过加强部门间联动,2025年1-5月招牌审批备案384件,2026年同期增至525件;2025年全年投诉移送线索89件,2026年1-5月移送29件。审批量上升、投诉移送量明显回落,“事前预防”取得成效,防控监管模式基本形成。
②宣传引导持续强化,商户合规意识显著提升。针对博力图文户外招牌许可过期问题,区住建局主动对接博力图文、鱼林寿司等商户,一对一讲解许可办理、延期相关政策流程,全程指导完成证照补办及规范登记。同时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在商户领取许可证时,窗口工作人员同步进行到期预警口头提醒,并在许可证上标注延期办理时限等关键信息,从源头防范许可逾期问题,商户合规自主申报、按期续办的意识明显增强。
③专项整治常态开展,安全隐患实现闭环清零。已建立辖区户外招牌广告专项工作群组,实现巡查信息实时共享、问题线索快速交办。结合街镇日常巡查与区级联合排查,重点排查松动脱落、锈蚀老化、超范围设置等安全问题,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专项台账,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全流程闭环管理。2026年截至目前,累计排查整改户外招牌安全隐患7处,所有隐患均整改到位、全部销号,且无反弹回潮现象,彻底消除监管盲区,辖区户外招牌安全管控水平全面提升。
完成情况:已完成。
(6)关于工地扬尘防控工作落实不细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结合河南小柳新村项目工作节点,要求征收实施单位和拆除施工单位推行视频日志、高杆喷淋等举措,制定实行《单栋拆除作业专项扬尘防控方案》,高标准落实防控措施推进后续的拆除作业,认真做好开拆认定、日常巡查等工作。发现问题即要求现场立整立改,无法现场整改的予以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另于2026年1月29日向各征收实施单位传达福州市住建局印发的《福州市房屋征收项目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26年1月30日又组织各单位开展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扬尘防控意识。
②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协查,按照五四北路、杨桥西路、南公小学3个国控点,结合属地街道,辐射全区,划分屏东、杨桥西、紫阳3大网格,对网格内在建工地进行扬尘风险等级差异化协查,特别对国控点周边工地进行梳理,依次强化工地扬尘监管力度。涉及区管项目立即责令整改,市管项目立即上报市相关部门协助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2026年截至目前,共组织巡查413人次对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协查,发现和处理各类施工扬尘问题30处次。
③聚焦福州第十九中学扩建项目等新增旧改项目,持续加强与生态、城管等相关部门以及属地街镇的协作,督促拆除施工单位制定并备案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常态化开展开拆前培训,多形式传导压力,推动十九中项目实现无扬尘问题净地交付。同时依据省市新规,结合鼓楼实际,逐步建立征收项目拆除扬尘防控的长效监督机制。
完成情况:已完成。
(7)关于跟踪推动项目闭环存在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加大推动项目送审工作。鼓西二期第一标段(新民路)项目已送审。梳理形成未送审项目明细清单,通过约谈提醒、工作函告等方式,逐一厘清各项目未送审原因及现存问题,督促并指导责任单位完善、归集项目结算资料,加快补齐材料短板,全力推动项目按期送审。
24个未送审项目中,安泰河沿线(桂枝里、朱紫坊)景观整治和夜景提升改造工程、新西河西河路等5处驳岸坍塌修复工程等6个项目已完成送审,正在推进送审工作18个。其中,安泰河吉庇巷段及金斗桥段风雨廊拆除整治工程、安泰河吉庇巷段沿河路灯安装工程等2个项目施工单位已递交送审材料,正在材料复核初审阶段;新西河高校小区段路灯改建项目因2025年年底完工,完工时间较短,暂未提交结算送审材料;鼓楼区能源巷道路改造工程、福州市杨桥中学南侧规划道路工程等14个项目施工单位尚未提交结算材料,目前已发函通知尽快提交结算材料;苔泉古井景观环境整治工程、上里元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等2个项目因施工单位送审材料准备不齐全,导致至今未完成送审,已通过约谈提醒,函告等方式督促其尽快完成送审材料准备工作,预计于6月30日前送审。
②针对目前正在实施的项目,已要求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提前准备项目结算内业资料,在项目验收后质保期内完成结算送审。同时举一反三,在施工合同中明确项目竣工验收后结算送审时限及违约责任,将结算资料归集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对未按规定时间内送审结算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通过约谈、发函通知等形式督促其尽快推动项目闭环落地。
完成情况:已完成。
(8)关于燃气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联合属地街镇、燃气公司宣传动员,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区完成4846户管道燃气“三件套”的安装任务,已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
3.河湖管理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9)关于“河长制”工作监督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今年以来,区河长办每月常态化开展河长制工作督察,通过实地查看与查看内业相结合方式,累计开展河长制日常监督检查4次,发现巡河记录不规范、问题填报内容过于简略等问题9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结合督查情况,区河长办已把此类问题列为常态化督查工作重点,通过督查检查不断地统一河长制工作标准。
②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区河长办将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已将河长制工作督查纳入我区2026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并在第四季度开展河湖管理督查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10)关于监管数字化运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落实平台维护工作。严格落实智慧河长平台日常运维管理工作,2026年以来,平台运行全程稳定顺畅,巡河相关功能均正常运转,未发生故障停运、系统异常等导致影响巡河及问题上报的情况。
②用好平台监管手段。截至2025年12月,66个未完成处置问题已完成并销号,督促河道专管员对未进入流程流转的167个问题分类处置并已全部完成销号;定期跟踪智慧河长平台河道专管员巡河履职及发现问题上报处置情况,截至目前,河道专管员通过平台累计巡河13086次,上报问题16265个,处置完成16258个,其余未整改完成问题正在跟踪处置。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关于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加强源头管控,并通过封堵违章接驳点位、完善污水支管短板等举措,逐项建立问题清单、闭环落实整改。目前西湖片区71处错混接点位已于2025年12月底全部整改完毕并完成销号工作,后续将持续开展跟踪巡查,严防问题反弹。
②前期我单位对鼓楼辖区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工作,经梳理统计,辖区内共计679栋住宅小区未纳入排水设施专业化运维管理。针对以上问题,第一时间统筹打包整合,通过政府采购流程选定专业排水运维服务机构,由运维单位结合各小区实际制定个性化运维方案,严格实行按栋计费、规范化运维,目前已实现本辖区1410个住宅小区排水设施专业运维服务全面覆盖。
完成情况:已完成。
4.提升物业整体服务水平措施不够强。
(12)关于针对推动党建引领物业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中共福州市鼓楼区物业行业党委已报组织部门审批,待批复后,将积极发挥行业党委引领指导作用,推动重点物业企业建立党支部。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鼓楼区物业企业党建工作日常巡查考评表》,结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对物业企业设立党支部、建立党员活动室、组织生活开展、党员作用发挥情况进行考评,目前累计考评好每家物业、英伦管家物业等11家物业企业,倡导物业企业建立党支部、积极开展党建活动。
②开展标杆培育,2026年选树红色物业示范小区10个,以典型带动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
(13)关于针对物业企业公共收益公开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聚焦“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六大类整治重点,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和区级工作清单,成立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住建、公安、城管、消防救援、发改、市场监管部门、十街镇共同组成的区整治工作专班,多阵地、多渠道开展排查整治工作,2026年,组织对402个物业小区进行全覆盖检查,建立“一小区一档案”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累计整改公共收益公示不规范、二牌三栏信息不全等问题299个,对12家物业企业予以了黄牌警告,限制其招投标和承接新项目。推动解决鼓楼映电动车停车位被占用、正祥水榭芳庭天台开裂漏水等民生实事案例120例,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②指导街镇建立年度公共收益收入5万元以上小区清单,督促清单内物业服务企业按要求开展公共收益年审工作,并在小区公示。
③融巨盛公馆信息补录工作已完成,同时举一反三,督促物业企业每季度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中填报公共收益收支情况,2026年一季度物业企业信息均已按要求完成填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
(14)关于针对小区电动车自行车管理日常巡查管控与监督指导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联合消防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截至2026年5月完成41个小区、2050个充电口建设工作,并落实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设施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对41个小区停车充电项目发放补助资金66.8万。
②深入落实“城市环境大清理 干干净净过大年”专项行动,会同各街镇、相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推动电动车飞线充电、乱停放、楼道堆放、屋顶脏乱等问题的排查整改。十街镇累计发动13634人次,完成1410个住宅小区清理工作,发现并全部清理整改问题5419处。
③结合“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等工作,组织对辖区物业小区电动车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全覆盖排查,建立“一小区一档案”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改问题332个,对12家物业企业予以黄牌警告,限制其招投标和承接新项目。
完成情况:已完成。
5.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不到位。
(15)关于行政处罚力度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立足单位工作实际,根据市直部门指导意见,全面梳理本单位权责清单,目前已完成梳理工作,共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九类事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150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监督检查12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公共服务9项,其他权责事项21项,行政征收2项。
②探索物业管理“执法进小区”的常态化路径,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法制部门及律师顾问,围绕“线索核查—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决定送达—执行监督”等环节,制定标准化执法文书,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2场次。今年以来,启动了联建新村、融侨锦江悦府南B区2个案件执法程序,目前已对2个案件涉事方开具行政处罚告知书,其中融侨锦江悦府南B区业委会违规支付的8000元律师费全额退还至业委会账户,实现“以罚促改”。构建“部门联合、线索移送”协同机制,向市场监管、城管部门移送乌山荣域B区、乌山九巷物业收费问题及书香红墙侵占公共空间等6条问题线索并实施联合惩戒。
③针对群众反复投诉的群租房顽疾,坚决摒弃“一劝了之”的软性做法,建立“投诉受理—现场勘查—责令整改—逾期处罚”的闭环机制。对经催告仍拒不整改的当事人,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依法立案查处,并根据相关工作流程通过停水停电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2025年7月31日,根据群租房整治工作流程,我局会同属地华大街道对民都商住楼812、813、817单元采取停止供水的处罚措施。整治过程中,我局持续跟踪整改进度,加强与属地街道联动检查,不断督促问题单元业主进行整改,2026年4月,我局会同属地华大街道对以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以上3个单元均拆除卫生间设施并堵塞管道完成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
(16)关于执法过程及归档存在疏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2026年3月5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全面夯实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与业务能力,从源头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全面提升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质效。
②指派专人对执法文书进行管理,执法人员在发放执法文书时对文书上应填写的执法证号、日期、签字等关键信息进行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将文书存根交于管理人员进行归档。文书归档前,管理人员再次对关键信息要素进行检查,杜绝执法证号、日期、签字等关键信息漏填。
③指派专人负责执法文书及存根联的整理、归档工作,执法检查过程中发放的三联执法文书,两联现场由项目单位签收,坚决杜绝文书漏送、未送达问题。存根一联归档建立台账记录,归档前再次进行关键要素核查,2026年已对51份质量安全隐患责令整改通知建立台账清单,进行归档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6.重大风险防控存在短板。
(17)关于解决群众诉求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已于2025年9月26日起陆续交付云巨盛公馆、前田湖西苑,于11月25日交付恒宇华林里苑,于12月18日交付湖岸公馆,于12月22日交付融湾·澜玥。
完成情况:已完成。
(1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夯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强化宣传素材挖掘,明确各科室宣传工作责任,鼓励工作人员在日常开展水系治理、项目建设、物业监管等工作中,及时捕捉特色亮点、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安排专人负责素材汇总、梳理和稿件撰写,提升新闻报道质量并及时向新闻媒体进行投稿选报。2026年至今区住建局新闻稿件被市级媒体采纳9篇,被省级媒体采纳12篇。区建投中心于2026年1月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各科室在日常工作中挖掘工作特色亮点,提升报送新闻报道稿数质量。
②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制定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明确审核主体、审核环节和审核标准,对所有拟发布的新闻稿件、工作动态、公示信息等,实行“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核机制,2026年至今,累计完成各类信息审核206篇,切实保障发布内容合规合法、准确无误。
完成情况:已完成。
(19)关于保密工作还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结合单位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并印发保密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切实推动单位保密工作规范化开展。强化保密教育工作,2026年累计组织全员保密提醒教育4场,依托微信公众号、办公LED屏开展常态化宣传,全局干部职工保密意识整体全面提升。
②规范涉密设备管理。对全局的互联网接入口数量进行摸排,做到各科室均配备1-2台内网机。截至目前全局共有外网机82台,内网机27台,保障各科室日常办公全部在内网规范开展。全面完成保密标识统一张贴,严格实行一人一机管理模式,建立完善涉密设备管理台账,实现涉密设备闭环规范管理。
③从严开展自查自纠。常态化开展保密排查工作,2026年4月完成专项全面排查,经核查,全局未出现任何涉密违规行为,保密工作落实扎实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1.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尚未压紧压实。
(20)关于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对局机关在职128名干部职工逐一组织开展廉政风险自查自纠,逐人建立廉政风险清单、制定防控措施,实现廉政风险点排查全覆盖。
②常态化抓实抓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在清明、五一节前通过公众号发布廉政提醒文章。用好系统内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以案示警,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破窗》,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常态化纠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突出问题,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绷紧纪律之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2026年至今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场,发布廉政提醒文章2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6场次,持续筑牢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完成情况:已完成。
(21)关于群腐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将“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住建、公安、城管、消防救援、发改、市场监管部门、十街镇共同组成的鼓楼区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治理专项工作专班,统筹开展全区整治工作。局党组分别于3月19日、4月15日研究鼓楼区“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有关事宜,部署推进治专项整治具体工作及阶段性进展。
②“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方面,持续深挖部门、街镇工作人员物业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到位,监督业委会不力等问题线索,并收集整理对人对事佐证资料,统一移送区纪委监委。2026年已向区纪委监委移送融侨悦府安置房、仙塔街新村、凤仪家园、华盛大厦以及电梯国补申请有关工作人员履职不力问题线索5件,其中已实施追责问责1件。
③省燃气安全管理系统APP功能已变更为闽政通APP中安全工作平台模块,供气企业已按每月一安检要求对餐饮场所燃气巡检进行检查。针对企业检查存在“走过场”现象,我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督促燃气企业进行整改。2026年截至目前,出动检查人员检查餐饮场所2042家次,排查安全隐患350个,已整改350个。
完成情况:已完成。
(22)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2026年以来,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已组织住建局及其下属单位观看《破窗》警示教育纪录片,共覆盖约50人次;结合民主生活会对照本系统内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剖析;开展案后回访教育7人次,对被回访教育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及心理疏导。
②2026年以来,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牵头或联合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及专题研究会3场;实地走访、一线督查小区加装电梯等工地现场;随机抽查部分单位财务账目及人事档案,目前,已发现违规发放高温补贴等问题线索并立案。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工作作风不扎实。
(23)关于部分工作不够认真细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已对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统上符合条件未及时审核的5条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应退未退的13条项目信息予以退回;翠湖苑、锦绣华庭物业对在省公共收益系统上传无关照片代替合同问题已进行整改。
②开展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统操作业务培训会1场次,指定专人负责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统日常管理,及时推动做好数据填报、审核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24)关于工作效率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并印发《福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考勤管理办法》《福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报销审批手续若干规定》《福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福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各项管理制度现已正式落地执行,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提升。
②严格落实公开监察系统数据按月采集、核验、上报制度,2026年至今均按时做好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每月系统数据采集、核验工作,未出现迟报、漏报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子目录的梳理、更新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内容规范。2026年以来已完成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6份,市政建设工作进展11份。
完成情况:已完成。
3.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
(25)关于发放高温补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组织两家下属企业对违规领取的高温补贴应退尽退,已退回共计148600元,剩余未退回的为无法联系的临时工及经多次联系未退回的退休人员,后续将持续跟踪退款情况。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高温津贴,中共福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于2025年12月8日分别对福州市鼓楼区联运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陈建文同志、福州市鼓楼运输公司总经理郑磊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②制定了《福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局属集体企业财务管理规范(试行)》、《福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局属集体企业资产管理规范(试行)》、《福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局属集体企业返聘人员管理规范(试行)》、《福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局属集体企业人事档案管理规范(试行)》等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提升对集体企业的监管效能。
③组织人员对集体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落实企业财务报表按月报送工作,对鼓楼区国有资产一体化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监督。2026年累计开展实地监督检查1次,通过查阅财务凭证等方式对两家公司津补贴发放情况、财务报销、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完成财务报销流程不规范、未及时在鼓楼区国有资产一体化管理系统中更新资产信息等问题整改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26)关于货比三家采购中企业存在关联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福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采购标准、流程等事项,推进单位采购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②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规政策汇编》,围绕政府采购流程、采购限额及采购程序等核心内容展开深入学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加强货比三家材料审核,要求提供第三方平台上查找的企业关联信息和股东信息,防止再次出现企业存在关联性问题。2026年以来,在货比三家的采购业务中未发现有企业存在关联性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27)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已完成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梳理一批损坏无法使用且已达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目前已对达使用年限且无法使用的设备(其中包括37台打印机、3台多功能一体机)进行报废处置,目前办公设备配置已符合规定标准。同时,举一反三,在日常资产管理中,严格按照标准配备人员办公设备。
②制订《福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压实资产管理责任。明确专职人员统筹负责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控,对资产台账信息进行查漏补缺,重点完善资产管理人、使用情况、存放位置等核心信息。2025年12月完成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经全面盘点核对,资产信息详实准确、实物底数清晰,日常管理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
(28)关于部分重要议题未经党组会集体研究讨论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将重要事项纳入党组会集体研究范畴,已将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2026年街巷道路改造计划以及鼓楼区“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制定等重要事项按程序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审议把关,确保决策科学民主、依法依规。
②强化集体决策把关,严格实行党组会前置审核程序。对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工作推进中拟提请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的重大决策事项,严格落实先党组集体研究、形成明确意见再按程序上报的工作要求,有效杜绝了程序倒置,确保了重大决策程序合规、经得起检验。
完成情况:已完成。
(29)关于党组会集体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规定,坚持“表决权由党组成员享有”的核心原则,严格规范参会范围。2026年以来,已召开的8场党组会议均严格执行该规定,未再出现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的情况。
②规范集体决策程序,严格决策执行,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2026年以来,已召开的8场党组会议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研究议题均按规定流程推进,逐项表决、末位表态制度执行到位,确保决策过程民主规范。
③明确专人负责党组会会议记录工作,规范记录内容,清晰区分参会人员与列席人员,详细记录会议流程、讨论意见、表决结果等关键信息,确保议事决策全程可追溯。定期开展议事规则执行情况自查,2026年至今未发现会议记录不规范、参会列席区分不清晰、议事程序不合规等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党建工作存在一定短板。
(30)关于机关党委履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规范述职评议考核程序,在2025年度支部书记党建述职工作中,采取“现场述职、一述一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落实现场逐一点评,同步开展履职评议打分,结果统一存档运用,抓基层党建的工作链条在“述”和“评”中再拧紧、再拧实。
②规范发展党员程序,预备党员接收、转正均先经党组研究把关,再依规办理后续审批。全面开展党务工作专项自查,对照党员发展工作细则,逐项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发展对象考察、材料审核归档、流程环节落实等内容开展全面排查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逐项对账销号整改,补齐完善党员发展资料台账,做到资料齐全、流程合规、归档规范。组织党务工作人员于3月27日参加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解读专题培训,强化程序规矩意识。抓实学习教育强化思想引领,机关一支部、二支部分别于5月21日、5月25日,组织支部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精准掌握政策要求与工作标准,提升党员发展业务规范化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
(31)关于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有所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从严强化日常监督指导。聚焦支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检查督办、跟进督促,层层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局党委牵头开展专项督查与列席指导,已于2025年末完成对下属支部的全面检查,并派员列席参与指导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
②严格规范支部议事管理。健全支部议事规则,明确重大党建事项须经支委会集体研究。两个支部2026年上半年已严格执行每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要求,2026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已在支委会集体审议,议事流程全面规范。
③切实抓实意识形态建设。坚持意识形态工作与支部建设深度融合,把理论武装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首要抓手,2026年召开的“三会一课”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夯实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根基。严格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内容审核把关工作,2026年依托各类宣传载体累计发布信息206篇,内容导向端正、审核流程完备,切实保障各类宣传阵地始终坚守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完成情况:已完成。
(32)关于开展“三会一课”存在敷衍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从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管理,压实日常监管职责。2025年末结合支部专项督查,严格审核“三会一课”记录,举一反三,就“三会一课”议题雷同、记录敷衍等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在2026年党建工作中,立足各机关支部实际,结合当前工作重点等,按照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计划开展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一支部一特色。同时,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2026年3月27日组织党务人员参加区委组织部党建业务专题培训,健全记录审核机制,常态化台账抽查,切实规范党内生活流程。2026年未出现议题雷同、记录敷衍等问题。
②立足住建本职工作,打破固化议事模式。立足住建工作实际,围绕老旧小区改造、物业党建、河湖治理、城市更新等重点工作,精准设置“三会一课”议题。结合业务难点开展学习研讨,杜绝内容照搬套用,有效提升组织生活针对性与实操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33)关于股级干部提任使用存在瑕疵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组织人事干部参加组工专题培训班,重点围绕股级干部提任程序、任职资格审查、民主推荐、考察公示等关键环节开展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及政策把握能力。
②对2023年以来股级干部提任程序进行了全面复核,对其中非股级职务拟任人选的任职流程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权限边界和责任分工,后续干部提任工作均按程序报组织部门备案,确保程序合规、权责清晰。
完成情况:已完成。
(34)关于机构改革融合度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全面梳理机构改革后的工作职责,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对内设科室、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进行重新调整。如,将原隶属于区房管局的物业服务中心及原隶属于区建设局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中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相关职责与人员,整体划转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统一管理。
②对照“三定方案”完成跨领域权责清单梳理,明确了涉及建设、房管领域信访举报件的首接责任和流转流程,指定专人负责信访、12345等平台投诉处理工作,实时跟踪答复进展,对内部科室存在派件困难、职责交叉的件开展重点跟踪,确保群众信访投诉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截至目前,各类平台投诉件办理答复率100%。
③根据职能分工完成部分人员办公场所调整,优化跨业务科室的办公布局,同时,积极推进原建设局和原房管局干部交叉融合,如调整原区房管局房管科、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原区建设局燃气管理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等岗位负责人,强化内部沟通交流,推动房管与建设业务的深度融合,破解业务协同中的壁垒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35)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于4月28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往来账未及时清理等巡察反馈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目前正在根据会议精神推进整改后续工作。
②涉及1994年建工集团欠款100万元,我局已根据法律顾问的意见再次发函至建工集团。
③涉及原房管局的往来款,我局已召开局党组会,会议议定对较为清晰的往来账由相关业务科室配合,进一步完成往来款的核实工作。同时,聘请第三方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对往来账开展鉴证工作。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涉及的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已给予党纪处分2人。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如下:
1.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高温津贴,于2025年12月8日对福州市鼓楼区联运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陈建文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高温津贴,于2025年12月8日对福州市鼓楼运输公司总经理郑磊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和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涉及1994年建工集团欠款100万元,将根据法律顾问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往来账的清理工作;涉及原房管局的往来款,将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较为清晰的往来账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厘清往来账对应的具体项目。同时,聘请第三方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对往来账开展鉴证工作。
完成时限:2026年9月2日。
下一步,区住建局党组将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鼓楼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觉悟,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持续深化整改成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实实在在、不留死角。对基本完成的事项,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剩余问题整改到位。
(三)持续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围绕巡察反馈的关键领域、环节,举一反三、查漏补缺,不断完善长效制度机制,从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漏洞,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形成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性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553170;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电子邮箱:fjfzgljsj@163.com。
中共福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党组
2026年6月2日